我在公司工作6年,今年体检查出乙肝.公司要辞退我,有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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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给您8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87  47条。

如果所在行业是食品、药品等,并且有明文规定乙肝劳动者不能从事该岗位的,用人单位以此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属于合法解除,依据《劳动合同法》46、47条的规定支付劳动者6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反之,如果劳动者是否得乙肝,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 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1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或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48、87条。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扩展资料:

离职补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离职补偿金是劳动法规定对于职工离职时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规定。

对离职补偿金的发放问题,解除劳动合同和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对离职补偿金是不同的,就是解除劳动合同也有多种方式,员工自行提出或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补偿金的,

但是如果是员工自行提出,但是是经双方协调一致的,单位要按上年平均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是员工不胜任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是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如果是员工非因工负伤,经过医疗期后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后解除劳动合同的,除了支付经济补偿金,还要支付医疗费用。

其次还是要对离职补偿金进行区分,对于终止劳动合同,如果是国有企业,或员工以前是国有企业员工身份的,

员工终止劳动合同要按照《关于<国营企业施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废止后有关劳动合同支付生活补助费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280号)支付生活补助费(计算止2001年10月该文件废止时)。

如果是合资企业或其他性质的企业,好象国家没有明确的标准,但要根据当地劳动合同管理要求而定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离职补偿金

狮子拾号
2018-10-22 · TA获得超过1.9万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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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所在行业是食品、药品等,并且有明文规定乙肝劳动者不能从事该岗位的,用人单位以此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属于合法解除。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如果劳动者是否得乙肝,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公司也没有这样的规定。用人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1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或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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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财万财都是金融
2018-10-18 · TA获得超过7483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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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位是违法辞退的话,是有赔偿的。

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一般工作一年有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所在行业是食品、药品等,并且有明文规定乙肝劳动者不能从事该岗位的,用人单位以此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属于合法解除。

依据《劳动合同法》46、47条的规定支付劳动者6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反之,如果劳动者是否得乙肝,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1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或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1、如果你从事的岗位是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那么在你将该乙肝治好之前公司有权将你调离该岗位。

2、如果不是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那么公司对你劝退或者调离工作岗位是违反国家规定额。

3、作为体检者,医院应当首先将体检结果告诉本人而不是公司,医院泄露本人的个人隐私,因此存在侵权行为。

4、公司将乙肝两对半作为强制体检项目也是不合法的。

5、可以拒绝相应的调岗。对于本身存的问题,也同时建议进行积极治疗。

相关法规:《就业服务与就业规定》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工作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乙肝病毒携带者若e抗原阳性,不得从事理发美容业、公共浴室业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参考资料: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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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咨询师韩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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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1 · 劳动案件远程代理开创者
劳动法咨询师韩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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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所在行业是食品、药品等,并且有明文规定乙肝劳动者不能从事该岗位的,用人单位以此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属于合法解除,依据《劳动合同法》46、47条的规定支付劳动者6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反之,如果劳动者是否得乙肝,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 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1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或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48、87条。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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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jiesz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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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们国家规定了劳动就业的平等,但是在这个问题上劳动部门是会支持企业的。
首先公司一般不会用这个理由直接辞退你的,这种情况一般都是协商解决的,因为按劳动法公司是不能用有乙肝这个理由来解除劳动合同的,所以一般是会劝退并给一定补偿。
公司首先应当给员工合理的治疗期的,一般是6个月治疗期。
劳动部门在处理这种情况的时候一般是会考虑到企业的困难的,毕竟还是有可能有传染性的,不会强制企业继续履行合同的,一般来说会建议企业按照离职补偿程序走,一年一个月,这样你可以得到6500*6的补偿金。
上面同学所说的剩余合同,精神损失是肯定不支持的,我见过这么多还没见过劳动赔偿出现精神损失的,剩余合同工资也是存在理论上的,从来没有实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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