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爷的女儿是郡主还是格格?格格到底是皇上的女儿还是王爷的女儿?郡主是什么
一、王爷的女儿是郡主或者格格。
二、格格即是皇帝女儿的称呼,也是王爷女儿的称呼。
顺治十七年(1660年)始把“格格”分为五等,即:
①亲王之女:封为“和硕格格”,嫡福晋所生女为郡主,侧室所生女为郡君;
②世子及郡王之女:封为“多罗格格”,嫡福晋所生女为县主,侧福晋所生女为县君;
③多罗贝勒之女:亦为“多罗格格”,嫡福晋所生女为郡君,侧福晋所生女为乡君;
④固山贝子之女:嫡福晋所生女封“固山格格”为县君,侧福晋所生女不受封,称宗女,
⑤镇国公、辅国公之女:嫡福晋所生女称“格格”为乡君,侧福晋所生女不受封,称宗女。
三、郡主,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对皇族女性的封号。
郡主是由郡公主这个词演化而来的,郡公主始于东汉,一般皇女级别为县公主,但也有少数为郡公主。经过时代的变化,郡主有帝女、皇太子之女、王女、皇帝庶女、亲王女等身份的不同。
扩展资料:
格格的正式称号:
在后金时期,国君(即“大汗”)和贝勒的女儿(有时也包括一般未嫁之妇女)称为“格格”,无定制。(例如,清太祖努尔哈赤的长女称“东果格格”,次女称“嫩哲格格”)。
清太宗皇太极继位后,于崇德元年(1636年),始仿明制,皇帝女儿开始称为“公主”,并规定皇后所生之女称“固伦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养女,称“和硕公主”。“格格”遂专指王公贵胄之女的专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格格
郡主,是中国古代对女性的封号。郡主始于晋,时皇女封为公主,并以郡为封邑,因此称郡公主或简称郡主。但自晋朝以後,郡主成为独立的称呼,郡公主不得再简称为郡主。此外,一些邻近中国的国家,因受中国影响也有郡主封号。
历史沿革
唐代:皇太子之女封为郡主。
宋代:皇太子女封为郡主,北宋宋徽宗改郡主为宗姬。
明代:亲王之女封郡主。[1]
清代:亲王之女封为郡主。[2]
朝鲜郡主 朝鲜王朝:王世子嫡女封为郡主、庶女为县主。
格格
格格,是满族和清朝对女性的一种称谓。作为正式称号使用时,在后金时期,国君和贝勒的女儿称为格格。清太宗起,逐步按照汉人习惯,重新规定了封号。作为非正式称号时,被用于尊称其他地位高贵的女性。另外,清朝亲王的低阶妾有时也被叫做格格。
正式称号 在后金时期,国君(即“大汗”)和贝勒的女儿(有时也包括一般未嫁之妇女)称为“格格”,无定制。[1]例如,清太祖努尔哈赤的长女称“东果格格”,次女称“嫩哲格格”。
清太宗皇太极继位后,于崇德元年(一六三六年),始仿明制,皇帝女儿开始称为“公主”,并规定皇后所生之女称“固伦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养女,称“和硕公主”。“格格”遂专指王公贵胄之女的专称。
顺治十七年(1660年)始把“格格”分为五等,即:
亲王之女,封为“和硕格格”,嫡福晋所生女为郡主,侧室所生女为郡君;
世子及郡王之女,封为“多罗格格”,嫡福晋所生女为县主,侧福晋所生女为县君;
多罗贝勒之女,亦为“多罗格格”,嫡福晋所生女为郡君,侧福晋所生女为乡君;
固山贝子之女,嫡福晋所生女封“固山格格”为县君,侧福晋所生女不受封,称宗女。
镇国公、辅国公之女,嫡福晋所生女称“格格”为乡君,侧福晋所生女不受封,称宗女。
此外,“公”以下之女,俱称宗女。[2]
“格格”之称一直沿用至清末民初之际,才渐渐终止。
非正式称号
在清朝,“格格”有时候也被用于尊称其他地位高贵的女性。例如康熙年间,内务府的报告中有称苏麻喇姑(孝庄文皇后的侍女,曾抚养康熙帝)为“苏麻喇额涅(母亲)格格”。
无正式封号的贵族之女可称格格。《清稗类钞》称:“亲王之女称郡主,郡王及贝子、贝勒、辅国公之女称县主。然除公主外,虽有郡主、县主资格,如未奉有正式封号者,皆统称格格。大抵称格格者,以次女以下之处子为多。若其长女,未得正式之封号者亦罕。”
另外,清朝亲王的低阶妾有时也被叫做格格,位在侧福晋、庶福晋之下。《清史稿》记载雍正帝的孝圣宪皇后“年十三,事世宗潜邸,号格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