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的普宁是市,流沙原为镇,但已于2000年撤销,成为流沙东、流沙西、流沙南、流沙北四个街道办事处。具体介绍如下:
1、普宁市
普宁,广东省辖县级市,由揭阳市代管,位于广东省东部偏南,潮汕平原西部,地处榕江、练江和龙江上游。介于东经115°43′10″至116°21′02″,北纬23°05′40″至23°31′48″之间,北回归线横贯市境北部。
市区东距汕头市53公里,北距揭阳市区榕城38公里,西距省会广州市300公里,市境南部距离南海海岸30公里。市境东西长约50公里,南北宽约38公里,市界线周长约206公里,总面积1620平方公里,折合2429791亩,为广东省陆地面积的0.901%。
2、流沙镇
流沙镇位于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市境中部偏东、大南山北麓、练江上游,为练江冲积平原的一部分。
流沙镇西望南阳山区,南靠大南山,北接小北山,东连平坦肥沃的潮汕平原直向南海,其往东从北向南分别与南径、占陇、下架山三镇为邻;往西从北向南分别界大坝、燎原、池尾三镇/街道办;往南与红色革命老区大南山镇接壤。
流沙镇原为普宁市辖镇,2000年12月撤销流沙镇,原辖区成为流沙东、流沙西、流沙南、流沙北四个街道办事处的辖区主体。
扩展资料
普宁市的区划沿革:
1968年普宁属汕头地区。1975年2月,汕头地区革命委员会决定,将普宁县的贡山、湖西、四乡等3个村划归揭西县。1983年属汕头市,1991年属揭阳市。1993年普宁撤县设市起由广东省直辖,广东省人民政府委托揭阳市代管。
2000年12月普宁撤流沙镇,整合周边设流沙东、流沙西、流沙南、流沙北四个街道办事处。2002年,撤销池尾镇,设立池尾街道。
2003年,普宁市撤销黄沙乡,将其并入船埔镇;撤销南阳乡,将其并入梅林镇;撤销石牌镇,将其并入里湖镇。2004年,普宁市有镇19个、乡1个、街道5个,境内有国营农场3个。
2013年2月26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民政厅正式批复同意普宁撤销燎原镇、大南山镇建制,设立燎原街道、大南山街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普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流沙镇
201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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