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37天不放人,属于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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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案件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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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是合法的。

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拓展资料:

刑事拘留没有三十七天必须放人的规定。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

拘留的期限一般为十四天,最长不超过三十七天。在刑事拘留期间,随着诉讼的推进,拘留要及时予以变更,或者转为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释放被拘留的人。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参考资料:

刑事拘留_百度百科

拉拉啦啦啦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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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犯法。

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

一般是被逮捕了,说明是有一定的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辩护,争取不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一直按照刑事拘留关押下去,属于超期羁押。

当事人及其家属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控告。

拓展资料

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参考资料;刑事拘留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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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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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诺1丶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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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是已执行逮捕了。等法院宣判吧,除非是重大冤假错案,不然律师的钱也可以省了。证据确凿的刑事案件就那么回事,走走程序而已,家庭困难的话省点律师费吧,即使找也要找和法院有关系的律师,而不是水平好的律师,争取判缓刑或是少判几年。追问:
逮捕执行24小时之内,应当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如家属在外地的,应当邮寄送达。如果刑事拘留37天仍未执行逮捕的,应当立即解除刑事拘留,转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无罪释放追问:
逮捕一定会给逮捕通知书吗,不给的话违法吗回答:
一般来说逮捕的话一定会给逮捕通知书,这个是刑诉法明确规定的,除非涉嫌叛国、间谍罪。不给的话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刑拘期满仍未执行逮捕,在个明显就违法了哈,另一种是搞丢了,但嫌疑人已经执行逮捕。追问:
如果逮捕了没有逮捕通知书,可能会放人吗回答:
问题关键不在于有没有逮捕通知书,而是人有没有被执行逮捕,你可以去当地检察院批捕科咨询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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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元枫虢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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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上述规定,司法实践中产生了种种不同的理解。一是认为刑事拘留最长羁押时间为3+4+30+7=44天。二是认为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时间最长可以是30天,此后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故审查批捕期间不属于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效力范围,强制措施应由检察机关重新采取,在实践中,检察机关没有重新采取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仍处于公安机关刑拘状态,是其刑拘效力的违法延伸。三是认为刑事拘留的最长羁押时间为30+7=37天,由于公安机关在提请批捕后会产生两种结果,一是执行不捕决定,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二是执行逮捕决定,并对犯罪嫌疑人继续羁押侦查直至终结,故检察机关审查逮捕的七天时间应在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效力范围
,检察机关无须重新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笔者认为,以上第一种意见在文字上的理解是错误的,将“延长至”理解为“延长”。第二种意见将公安机关事拘留的最长时间机械地理解为30天,将它与检察机关审查批捕的7天时间简单地割裂开来,法条中的真实意思应是“公安机关拘留后提请批捕的时间最长可至三十天”,不是“刑事拘留时间为30天”。第三种意见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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