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甲与乙为夫妻,其共同财产有一套房子,但是房产登记在乙名下,甲与乙离婚后,法官将房子判给了甲,判决10.1生效,但甲由于某些原因,没有及时办理房产过户,在第二年4.1,甲把... 甲与乙为夫妻,其共同财产有一套房子,但是房产登记在乙名下,甲与乙离婚后,法官将房子判给了甲,判决10.1生效,但甲由于某些原因,没有及时办理房产过户,在第二年4.1,甲把房子卖给了丙,乙在甲未办理房产过户期间,将房子卖给了丁,问,最后谁拥有房子的所有权? 展开
 我来答
白玉骆驼
2012-10-15 · TA获得超过210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285
采纳率:100%
帮助的人:187万
展开全部
在丁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下,房子的所有权属于丁。
在甲乙离婚判决下达生效之日起,房子的所有权已经发生了变更,虽然没有过户,但是法院的判决已经使得房子的所有权转移到甲手中,这时乙买房子的行为的确是无权处分,但是由于丁在购买期间,不动产登记簿上的名字仍然写的是乙,丁基于对此的信任而购买的房子属于善意取得,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因此,在丁为善意第三人的情况下,房子的买卖合同有效。
追问
老师是这样讲的 ,但是我觉得丁虽然为善意取得,但是房子毕竟判给了甲,乙是不是要对甲给以一定的赔偿呢
追答
那是后话了 ,和这个案件关系不大。甲肯定是有权要求乙赔偿损失的
永冷霜21983
2012-10-15 · TA获得超过7290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1137
采纳率:0%
帮助的人:235万
展开全部
1、只要没有过户,还是乙拥有房屋的所有权;
2、其余几个房产买卖合同也都是有效的,只不过不能发生物权法上的法律效果。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xiahong612
2012-10-15 · TA获得超过1296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1249
采纳率:26%
帮助的人:446万
展开全部
登记是谁的就是谁的。
其他的人去主张违约责任。
追问
可是《物权法》28条规定说,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任命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再问问,甲和丙之间的合同有效吗,乙和丁之间的合同有效吗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thurscp
2012-10-15 · TA获得超过352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334
采纳率:0%
帮助的人:182万
展开全部
丁,因为不动产的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更多追问追答
追问
但是法院判决在10.1就生效了,说明那时所有权就转移给甲了,乙应给是无权处分啊,可不可以帮我具体分析一下呢
追答
请注意,不动产的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法院的判决书只是据以证明甲与已离婚的财产分割情况,并没有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甲应当在判决生效后及时将房产过户,在房产管理部门变更登记,此时所有权转移。根据你的题意丁善意支持对价并办理过户,所有权转移给了丁。所以丁当然拥有房子所有权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收起 更多回答(2)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8350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福州梦中仙子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济南夏日炎炎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石家庄麦田守望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2609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