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皇专治时期的社会状况和人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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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皇是俄,罗,斯,帝,国,皇,帝1546年到1917年的称呼。第一位沙,皇是伊凡四世,最后一位沙,皇是尼古拉二世。1721年彼,得,大,帝改名皇,帝。但直到1917年为止,俄,国的统,治,者一直都称为沙,皇。当时沙,皇,俄,国内部阶,级,矛,盾、教,会与政,府的矛,盾、民,族,矛盾等比较尖锐。比如像尼古拉一世时代,赋,税很重,还限制人民言论及自由出版的权,利,灌输东,正,教思想,禁用乌克兰语等等,而且把俄,国变成了一个警,察,国,家,人民的生活自然就很悲催。绝大多数人处于赤穷状态,存在大量文盲。尼古拉一世时期大概就是这样,其他沙,皇在位时国内面貌也大同小异。所以俄,国接二连三爆,发,革,命和暴,动。
伊凡四世·瓦西里耶维奇,被称为伊凡雷帝或者“恐怖的伊凡”、“伊凡大帝”。瓦西里三世与叶琳娜·格林斯卡娅之子,是俄,国历史上的第一位沙,皇。1533年至1547年为莫,斯,科大公,1547年至1584年为沙,皇。伊凡四世三岁即位,母亲暂时摄,政,却苦于大,贵,族,们的横,暴。当时各集团激,烈,争,权、倾,轧和谋,杀,对伊凡四世性格的形成及其活动产生了深刻影响。
沙,皇费奥多尔死后,在一五九八年的国,民,会,议上,波里斯、戈都诺夫得到贵,族的支持,登上了沙,皇的宝座。波里斯、戈都诺夫继续推行了伊凡四世的政,策来巩固国内秩序。
16世纪中期俄,国成为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盛行农,奴,制。由于农,奴,制的阻碍,到19世纪中期,俄,国的资,本,主,义工业发展缓慢,落后于其他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农,奴境况十分悲惨,暴,动频繁。当时危,机严重,沙,皇亚历山大而二世便废除了农,奴,制,每个农民都可以得到一小块分地,但必须出钱赎买,地,主因此不会过度干扰他们的生活,此次改,革并不彻底,因而保留了大量封,建残余,几百年来,农,奴其实一直未改变。就像国人的市民会有些歧视农民。随后爆发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沙,俄人民生活困苦,但是沙,俄,资,产,阶,级不顾人民生死,依然对外战,争,遭到人民强烈反对。
一六零一年秋,国内发生饥,荒。次年春季,农民连春播的种子都没有。饥饿的人民靠野草与赤杨树皮来维持生活。整村的人死亡,即使在莫,斯,科,亦可见到尸,体躺在街道上。饥饿继续了三年(一六零一年至一六零三年),饥饿的农民与农,奴开始结队反,抗地,主与商人。一六零三年,有一大队农民与农,奴,由赫洛普科领,导直抵莫,斯,科外围,与沙,俄,军,队发生了一次激烈的战斗,沙,皇统领伊凡、巴斯马诺夫被打死。沙,皇付出了很大代价才将起,义者赶离国,都。赫洛普科被俘,因受重伤而牺,牲。沙,皇把许多农民与农,奴吊死在莫,斯,科近郊路边的树上,残酷地镇压反,抗的民,众。
19世纪后期和20世纪初期对俄,国来说是一个危,机时期。欧,洲的工,业,革,命使得俄,国与西,欧的发展相差越来越大。虽然帝,国的人口较任何一个欧,洲发展国,家都多,但大部份都是贫,穷的农,奴。1905年日,俄,战,争的失败更导致民心对皇,权丧失信心,俄,国境内不断发生流血革,命,而第,一,次,世,界,大,战则是摧垮帝,国的最後一击,国内无法支应来自德,意,志,帝,国的猛烈攻击,民生物资极其贫乏。1917年3月,首,都,彼,得,格,勒市民发动反饥,饿,游,行,引发二,月,革,命。3月15日沙,皇尼古拉二世退位,让位予其弟米哈伊尔大公,但遭米哈伊尔拒绝,於是罗曼诺夫王,朝灭亡,由亚历山大·克伦斯基所领,导的俄,国,临,时政,府所取代。
俄,罗,斯,帝,国的俄罗斯人被分为四个等级:贵,族、商人、哥萨克和农民。而高加索人,鞑靼人等少数民,族则被称为外籍人。在俄,罗,斯人中81.6%的人是农民,9.3%的人是商人,6.2%的人是军人,只有0.9%的人是贵,族(0.6%)和神,职人员(0.3%)。在8800多万农民中,有一多半是农,奴,剩下的则是被限制在土地上的农民(绝大多数)和自由的农民(少数)。
从农,奴变成的农民得到了分配的耕地。但这些土地只是被分给了农村,公,社,一个管理这些耕地所有权和税款的组织。如果想切实的拥有耕地,农民需要交付附有税率的“赎金”。而在那时候,没有土地的农民只能去给别人干短工来赚取“赎回”土地的钱。不过在向沙,皇交了这笔钱之后,新生的农民也就正式的成为了农民,不受地主的任何限制。但是这笔钱很高,因为是先由沙,皇付给地主赎金,所以农民直接把钱还给沙,皇,而后者要求的年利率是6%,支付期限是49年。另外,对地,主经济上的补偿理由并不是土地,而是他们损失了应该为其义务劳动的农,奴。不仅如此,很多地主还盘算着如何减少以前自己地上的农,奴可以分得的已经少得可怜的土地,比如剥夺他们最需要的部分:农,奴小屋周边的牧草地。其结果就是自由身的农民依然需要为以前的主人干活,借此来偿还赎回土地的费用。
农,奴,制不仅涉及农作,也包括矿业、森业和筑路。农,奴,制下,庄,园形成了社会的基本单位,农,奴形成了封,建,社,会最低的社,会,阶,层。农,奴受到法,律、经济和社会关系上的多重束缚。农,奴不同於奴,隶,农,奴的领主只有不完全的人身占,有,权。领,主不能处死农,奴,但能随意处罚或连同土地买卖、抵押和转让。农,奴有义务为领主无偿劳作,农,奴的劳力也被定义为领,主的产权。
1861年俄,罗,斯废除的农,奴,制规定,领,主的产业往往以农,奴的数量来衡量。但农,奴要困在庄,园土地上,不得领,主批准,不得离开。如果农,奴逃亡,要受来自国,家,制,度的惩,罚,领,主也会捕捉他们。
伊凡四世·瓦西里耶维奇,被称为伊凡雷帝或者“恐怖的伊凡”、“伊凡大帝”。瓦西里三世与叶琳娜·格林斯卡娅之子,是俄,国历史上的第一位沙,皇。1533年至1547年为莫,斯,科大公,1547年至1584年为沙,皇。伊凡四世三岁即位,母亲暂时摄,政,却苦于大,贵,族,们的横,暴。当时各集团激,烈,争,权、倾,轧和谋,杀,对伊凡四世性格的形成及其活动产生了深刻影响。
沙,皇费奥多尔死后,在一五九八年的国,民,会,议上,波里斯、戈都诺夫得到贵,族的支持,登上了沙,皇的宝座。波里斯、戈都诺夫继续推行了伊凡四世的政,策来巩固国内秩序。
16世纪中期俄,国成为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盛行农,奴,制。由于农,奴,制的阻碍,到19世纪中期,俄,国的资,本,主,义工业发展缓慢,落后于其他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农,奴境况十分悲惨,暴,动频繁。当时危,机严重,沙,皇亚历山大而二世便废除了农,奴,制,每个农民都可以得到一小块分地,但必须出钱赎买,地,主因此不会过度干扰他们的生活,此次改,革并不彻底,因而保留了大量封,建残余,几百年来,农,奴其实一直未改变。就像国人的市民会有些歧视农民。随后爆发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沙,俄人民生活困苦,但是沙,俄,资,产,阶,级不顾人民生死,依然对外战,争,遭到人民强烈反对。
一六零一年秋,国内发生饥,荒。次年春季,农民连春播的种子都没有。饥饿的人民靠野草与赤杨树皮来维持生活。整村的人死亡,即使在莫,斯,科,亦可见到尸,体躺在街道上。饥饿继续了三年(一六零一年至一六零三年),饥饿的农民与农,奴开始结队反,抗地,主与商人。一六零三年,有一大队农民与农,奴,由赫洛普科领,导直抵莫,斯,科外围,与沙,俄,军,队发生了一次激烈的战斗,沙,皇统领伊凡、巴斯马诺夫被打死。沙,皇付出了很大代价才将起,义者赶离国,都。赫洛普科被俘,因受重伤而牺,牲。沙,皇把许多农民与农,奴吊死在莫,斯,科近郊路边的树上,残酷地镇压反,抗的民,众。
19世纪后期和20世纪初期对俄,国来说是一个危,机时期。欧,洲的工,业,革,命使得俄,国与西,欧的发展相差越来越大。虽然帝,国的人口较任何一个欧,洲发展国,家都多,但大部份都是贫,穷的农,奴。1905年日,俄,战,争的失败更导致民心对皇,权丧失信心,俄,国境内不断发生流血革,命,而第,一,次,世,界,大,战则是摧垮帝,国的最後一击,国内无法支应来自德,意,志,帝,国的猛烈攻击,民生物资极其贫乏。1917年3月,首,都,彼,得,格,勒市民发动反饥,饿,游,行,引发二,月,革,命。3月15日沙,皇尼古拉二世退位,让位予其弟米哈伊尔大公,但遭米哈伊尔拒绝,於是罗曼诺夫王,朝灭亡,由亚历山大·克伦斯基所领,导的俄,国,临,时政,府所取代。
俄,罗,斯,帝,国的俄罗斯人被分为四个等级:贵,族、商人、哥萨克和农民。而高加索人,鞑靼人等少数民,族则被称为外籍人。在俄,罗,斯人中81.6%的人是农民,9.3%的人是商人,6.2%的人是军人,只有0.9%的人是贵,族(0.6%)和神,职人员(0.3%)。在8800多万农民中,有一多半是农,奴,剩下的则是被限制在土地上的农民(绝大多数)和自由的农民(少数)。
从农,奴变成的农民得到了分配的耕地。但这些土地只是被分给了农村,公,社,一个管理这些耕地所有权和税款的组织。如果想切实的拥有耕地,农民需要交付附有税率的“赎金”。而在那时候,没有土地的农民只能去给别人干短工来赚取“赎回”土地的钱。不过在向沙,皇交了这笔钱之后,新生的农民也就正式的成为了农民,不受地主的任何限制。但是这笔钱很高,因为是先由沙,皇付给地主赎金,所以农民直接把钱还给沙,皇,而后者要求的年利率是6%,支付期限是49年。另外,对地,主经济上的补偿理由并不是土地,而是他们损失了应该为其义务劳动的农,奴。不仅如此,很多地主还盘算着如何减少以前自己地上的农,奴可以分得的已经少得可怜的土地,比如剥夺他们最需要的部分:农,奴小屋周边的牧草地。其结果就是自由身的农民依然需要为以前的主人干活,借此来偿还赎回土地的费用。
农,奴,制不仅涉及农作,也包括矿业、森业和筑路。农,奴,制下,庄,园形成了社会的基本单位,农,奴形成了封,建,社,会最低的社,会,阶,层。农,奴受到法,律、经济和社会关系上的多重束缚。农,奴不同於奴,隶,农,奴的领主只有不完全的人身占,有,权。领,主不能处死农,奴,但能随意处罚或连同土地买卖、抵押和转让。农,奴有义务为领主无偿劳作,农,奴的劳力也被定义为领,主的产权。
1861年俄,罗,斯废除的农,奴,制规定,领,主的产业往往以农,奴的数量来衡量。但农,奴要困在庄,园土地上,不得领,主批准,不得离开。如果农,奴逃亡,要受来自国,家,制,度的惩,罚,领,主也会捕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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