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他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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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对弱势未成年群体的保护,我国以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四川省未成年保护条例》等
为完善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维护,在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等法典中,都针对未成年人特定时期做出了司法解释。根据我国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状况、少年儿童的成长过程及各类犯罪的情况出发,我国刑法采用的是三分法。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应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该法条把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三个阶段:不满14周岁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的阶段,不满14周岁的少年出现严重危害行为时,若因其不满14周岁而不能为此负刑事责任时,应当由其父母为其负部分法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6周岁为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根据以上规定,我国法律将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限定在14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下列未成年人国家可以提供法律援助。1.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中,从未成年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或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该未成年人可以获得法律援助。2.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中,在人民法院审判阶段,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其指定辩护人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3.公诉案件中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4.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的民事案件,可以获得法律援助。5.未成年人请求支付劳动报酬,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请求给予抚恤金、救济金,请求国家赔偿,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其他案件,如果家庭经济困难,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为完善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维护,在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等法典中,都针对未成年人特定时期做出了司法解释。根据我国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状况、少年儿童的成长过程及各类犯罪的情况出发,我国刑法采用的是三分法。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应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该法条把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三个阶段:不满14周岁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的阶段,不满14周岁的少年出现严重危害行为时,若因其不满14周岁而不能为此负刑事责任时,应当由其父母为其负部分法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6周岁为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根据以上规定,我国法律将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限定在14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下列未成年人国家可以提供法律援助。1.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中,从未成年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或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该未成年人可以获得法律援助。2.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中,在人民法院审判阶段,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其指定辩护人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3.公诉案件中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4.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的民事案件,可以获得法律援助。5.未成年人请求支付劳动报酬,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请求给予抚恤金、救济金,请求国家赔偿,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其他案件,如果家庭经济困难,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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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有哪些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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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已经有了大量的有关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可以说,我国已经形成了一个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系统。下面,从法律渊源的角度将这些规定分为几大类:
一、宪法的有关规定: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我国宪法有两条原则性条款,即第46条第2款——国家培养青少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第49条第1款——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所制订的除宪法以外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民法通则》、《刑法》、《婚姻法》、《收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监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的相关规定。
三、国务院以及国务院下属各部委发布的其内容直接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有关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主要有:《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强制戒毒办法》、《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电影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的若干规定》、《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定》、《幼儿园管理条例》、《中小学生勤工俭学暂行工作条例》、《公安部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公安部关于少年犯管教所收押收容范围的通知》、《少年管教所暂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出版少年儿童期刊的若干规定》、《关于出版少年儿童读物的若干规定》、《文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台球、电子游戏机娱乐活动管理的通知》、《文化部、公安部关于严禁利用电子游戏机进行曲赌博活动的通知》、《国家教委关于严格控制中小学生流失问题的若干意见》等。
四、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在《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之前,我国就有一些省和自治区进行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地方性立法工作,颁布了各自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在《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之后,我国大部分省级单位又根据各地方的具体情况,相继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办法或条例,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各地的落实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另外还有有关保护未成年人的司法解释,主要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少年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第四条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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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已经有了大量的有关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可以说,我国已经形成了一个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系统。下面,从法律渊源的角度将这些规定分为几大类:
一、宪法的有关规定: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我国宪法有两条原则性条款,即第46条第2款——国家培养青少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第49条第1款——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所制订的除宪法以外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民法通则》、《刑法》、《婚姻法》、《收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监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的相关规定。
三、国务院以及国务院下属各部委发布的其内容直接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有关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主要有:《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强制戒毒办法》、《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电影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的若干规定》、《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定》、《幼儿园管理条例》、《中小学生勤工俭学暂行工作条例》、《公安部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公安部关于少年犯管教所收押收容范围的通知》、《少年管教所暂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出版少年儿童期刊的若干规定》、《关于出版少年儿童读物的若干规定》、《文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台球、电子游戏机娱乐活动管理的通知》、《文化部、公安部关于严禁利用电子游戏机进行曲赌博活动的通知》、《国家教委关于严格控制中小学生流失问题的若干意见》等。
四、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在《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之前,我国就有一些省和自治区进行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地方性立法工作,颁布了各自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在《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之后,我国大部分省级单位又根据各地方的具体情况,相继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办法或条例,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各地的落实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另外还有有关保护未成年人的司法解释,主要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少年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第四条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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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里面有,可以自查,不知道你问题的究竟无法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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