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兴为何与孙中山决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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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16 · 知道合伙人历史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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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史上,没有人会怀疑孙中山和黄兴是一对志同道合的亲密战友。但就是这一对亲密战友,在辛亥革命前却差点关系破裂。事情缘于为选用民国国旗而起争执。
据《章太炎自定年谱》和冯自由《革命逸史》(初集)记载,1906年,同盟会集会研究革命方略,并讨论日后所用的中华民国国旗。孙中山主张用他的乡贤、已牺牲的战友陆皓东设计的青天白日旗。但黄兴却对此持反对意见,他觉得青天白日旗设计不美,而且和日本太阳旗又相近似。孙中山于是稍稍作了让步,提出旗子可改作红蓝白三色,这样既符合自由、平等、博爱的真义,又增添美观。不料黄兴还是不予接受。
第一次“倒孙”事件发生于1907年3月4日,当时章太炎、张继、陶成章等人就潮州、惠州等地起义失败和孙中山分配赠款一事,要求罢免孙中山同盟会总理职务,改选黄兴为总理。
黄兴则决然表示,“革命为党众生死问题,而非个人名位问题,孙总理德高望重,诸君如求革命得有成功,乞勿误会,而倾心拥护,且免陷兴于不义。”
不要陷我黄兴于不义——一个“义”字,就像一面高高飘扬的友善的旗帜,拂去了一片甚嚣尘上的“倒孙”聒噪。
第二次“倒孙”事件发生在1909年秋天,同盟会会员陶成章和李燮和等人代表七省同志在南洋起草了所谓的《孙文罪状》,要求开会改选同盟会总理。黄兴竭力抵制,还写信为孙中山辩诬,并亲临南洋平息那里的反孙情绪。黄兴又一次举起了友善的旗帜,来化解同志间的矛盾。黄兴逝世后,章太炎书挽联曰:“无公(黄兴)则无民国;有史必有斯人”。
对此,黄兴本人说得很透彻:“太平天国起初节节胜利,发展很快,但因几个领袖互争权利,终至失败。我们要引为鉴戒。肯自我牺牲的人才能从事革命。革命同志最要紧的是团结一致,才有力量打击敌人。要团结一致,就必须不计较个人的权利,互相推让。”
据《章太炎自定年谱》和冯自由《革命逸史》(初集)记载,1906年,同盟会集会研究革命方略,并讨论日后所用的中华民国国旗。孙中山主张用他的乡贤、已牺牲的战友陆皓东设计的青天白日旗。但黄兴却对此持反对意见,他觉得青天白日旗设计不美,而且和日本太阳旗又相近似。孙中山于是稍稍作了让步,提出旗子可改作红蓝白三色,这样既符合自由、平等、博爱的真义,又增添美观。不料黄兴还是不予接受。
第一次“倒孙”事件发生于1907年3月4日,当时章太炎、张继、陶成章等人就潮州、惠州等地起义失败和孙中山分配赠款一事,要求罢免孙中山同盟会总理职务,改选黄兴为总理。
黄兴则决然表示,“革命为党众生死问题,而非个人名位问题,孙总理德高望重,诸君如求革命得有成功,乞勿误会,而倾心拥护,且免陷兴于不义。”
不要陷我黄兴于不义——一个“义”字,就像一面高高飘扬的友善的旗帜,拂去了一片甚嚣尘上的“倒孙”聒噪。
第二次“倒孙”事件发生在1909年秋天,同盟会会员陶成章和李燮和等人代表七省同志在南洋起草了所谓的《孙文罪状》,要求开会改选同盟会总理。黄兴竭力抵制,还写信为孙中山辩诬,并亲临南洋平息那里的反孙情绪。黄兴又一次举起了友善的旗帜,来化解同志间的矛盾。黄兴逝世后,章太炎书挽联曰:“无公(黄兴)则无民国;有史必有斯人”。
对此,黄兴本人说得很透彻:“太平天国起初节节胜利,发展很快,但因几个领袖互争权利,终至失败。我们要引为鉴戒。肯自我牺牲的人才能从事革命。革命同志最要紧的是团结一致,才有力量打击敌人。要团结一致,就必须不计较个人的权利,互相推让。”
2013-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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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中国近代历史上的"国父",一辈子叱咤风云!当时代大潮悄悄退去的时候,留下来让后人反思的点点滴滴,只为从另一个角度看看孙中山...从百年前就注定了中国只能有中国党而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缺不再重要...****+****也就是所谓的中国特色吧.... 孙中山于1914年7月8日在东京重组国民党,改名为"中华革命党"。会上,孙中山宣誓就任党总理,并公布了亲手拟定的《党章》。明确表示一个国家必须只有一个政党,一个政党只有一个党总理。一党必须****。党员必须宣誓,坚决听从党总理的安排。孙中山还宣布了一条不容商议的组织原则:"是以此次重组革命党,首以服从命令为唯一之要件,凡入党各员,必自问甘愿服从文(孙中山)一人,毫无疑义而后可。"《誓约》说:"愿牺牲一己之身命自由权利,附从孙先生……..如有二心,甘受极刑。" 新党成立,黄兴及老一批革命党元老拒绝加入。他们一致反对入党必须按手印,立誓词,绝对服从党总理命令,认为这有背"平等自由精神"原则。 早在30年代初,后来任《大公报》总编辑的著名报人王芸生就在其名著《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中,全文公布了孙文1914年5月11日给日本首相大隈重信的信。这封信有四个要点: 1,中国对日本,可以起到比印度之于英国更大的作用。孙文说:"英国之区区三岛,非甚广大,然人莫不知其国力膨胀日加者,以其得印度之大陆,为母国之大市场,世界列强始莫能与争。日本之发展已尽,殆无回旋之余地,中国则地大物博,尚未开发。今日本如英国之于印度,无设兵置守之劳费,而得中国之大市场,利且倍之,所谓一跃而为世界之首雄者此也。"也就是说,中国可以提供给日本比印度这块殖民地之于英国更廉价和利益更大的作用。具体说来是内政、外交、军事、实业、司法等等均靠日本帮助,且"可开放中国全国之市场,以惠日本之工商,日本不啻独占贸易上之利益......日本制造品销入中国者免税,中国原料输入日本者亦免税。" 国民党掌握****之目的未达到之前,中国不可能安定。信中的原话是:"夫惟民党握中国之政柄,而后中国始有治安可言也。"民党"抱有主义,为求其之必达,生死以之......民党之志一日不伸,即中国一日不能安"。 日本能助革命党,则有大利",所以要敢于超越常规,帮助国民党。孙文坦言"中国革命党事前无一强国以为助,其希望亦难达到",但"助一国之民党,而颠覆其政府,非国际上之常例。然古今惟非常之人,乃能为非常之事,成非常之功,窃意阁下乃非常之人物,今遇非常之机会,正阁下大焕其经纶之日也。" 历史挺会捉弄人:袁氏庆幸力争幸免的条款,却被孙文主动送给日本人了。他草拟的《中日盟约》规定:"为便于中日协同作战,中华所用之海陆军兵器、弹药、兵具等,宜采用与日本同式。""与前项同一之目的,若中华海陆军聘用外****人时,宜主用日本军人。""使中日政治上提携之确实,中华政府及地方公署若聘用外国人时,宜主用日本人。"而在经济领域,从事关经济命脉的金融到矿山和铁路、航运亦交由日本控制,"宜设中日银行及其支部于中日之重要都市。""中华经营矿山,铁路及沿岸航路,若要外国资本,或合办之必要时,可先商日本,若日本不能应办,可商他国。"再加上"属于前各项范围内之约定而未经两国外交当局者或本盟约记名两国人者之认诺,不得与他者缔结。"也就是说,以上政治、军事、经济上的种种特权是绝对不容其他国家染指的。此外,在外交上中国也不能独立行事,"中日两国既相提携,而他外国之对于东亚重要外交事件,则两国宜互先通知协定。"考量其实质,这是把中国降为附属国的盟约。 从头开始的错误,政治人物的忠贞值的怀疑。 在孙中山心目中,他是革命的"唯一(崇高伟大)之领袖"、"革命之导师"、"共和"和"****"的象征,党员若想"再举革命",就必须"绝对服从"甚至"盲从"他,"如众星之拱北辰","如江汉之宗东海"(《陈其美致黄兴书》),按照他的指挥棒跳舞。孙中山既把自己神圣化,错估了自己在革命进程中的历史定位,又低估了党员群众创造历史的自觉性,企图把个****威建立在强制党员绝对服从甚至盲从之上。殊不知革命固然需要杰出的领袖人物,但领袖人物倘若不信任和依靠党员群众,而以贵族态度对待他们,就必将一事无成。 对于孙中山的这种态度和做法,黄兴等一批革命元勋进行了坚决抵制。 黄兴认为孙中山要求党员宣誓愿"牺牲一己之生命自由权利,附从孙先生再举革命",并在署名下加印指模,是不合时宜的,"前者不够平等,后者迹近侮辱。"(《陈其美致黄兴书》)黄兴在写给孙中山和刘承烈的信中,阐明了自己的立场: 弟自抵日以来,外察国势,内顾党情,鉴失败之主因,思方来之艰巨,以为此次乃正义为金钱、权力一时所摧毁,非真正之失败。试翻中外之历史,推天演之公例,未有正义不伸者,是最后之胜利,终归之吾党,今吾党既握有此胜算,若从根本上做去,本吾党素来所抱之主义发挥而光大之,不为小暴动以求急功,不作不近情言以骇流俗,披心剖腹,将前之所是者是之,非者非之,尽披露于国民之前,庶吾党之信用渐次可以恢复。又宜宽宏其量,受壤纳流,使异党之有爱国心者有所归向。夫然后合吾党坚毅不拔之士,学识优秀之才,历百变而不渝者,组织干部,计画久远,分道进行,事有不统一者,未之有也。若徒以人为治,慕袁氏之所为,窃恐功未成而人已攻其后,况更以权利相号召者乎?数月来,弟之不能赞成先生者以此。……弟自闻先生组织会时,即日希望先生日加改良,不愿先生反对自己所提倡之平等自由主义。(《复孙中山书》) 惟兴素性迂拙,主义所在,不敢变换手段以苟同。虽以人之如何毁伤,亦不稍为之动。诚如来示所谓"人生以精神贯注而立,大事一线到底而成",此堪自慰者。至于欲反对自己十余年所提倡之平等自由主义,不惜以权利相号召,效袁氏之所为,虽爱我如兄,兴亦不敢从兄之后。(《复刘承烈书》) 黄兴断言二次革命"乃正义为金钱、权力一时所摧毁,非真正之失败",国民党只要总结经验教训,发扬光大"素来所抱之主义",依靠本党骨干,团结"异党之有爱国心者","计画久远,分道进行",必将取得最后的胜利。黄兴还表示,"主义所在,不敢变换手段以苟同",坚持"平等自由主义",反对袁世凯式的********。 黄兴信奉卢梭的《民约论》,赞赏其关于权威和自由****的关系的论述。卢梭认为强力并不构成权利,而人们只是对合法的权力才有服从的义务。真正合法的权威只有一种,即建立在人们自由之上的权威。自由意味着****。****的制度是惟一可以既建立权威又不丧失自由的制度。黄兴所坚持的正是这样的****制度,而孙中山却抛弃了****原则,企图在剥夺党员自由平等权利、实行********的基础之上树立个****威,结果不仅侵害了党员的平等自由权利,导致党的****,而且损害了个人声誉和革命事业。正如黄兴所说:由于"此不妥之章程",使"吾党中****,于孙先生名誉有碍,党务亦因而不能统一,于国家前途亦有莫大关系"(《与梅培的谈话》)。 由此可见,孙黄关于中华革命党组党原则之争,实质上是修正和坚持他们曾经共同倡导的"平等自由主义"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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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能给个时间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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