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骗到北京来工作,以前谈好的薪资和福利待遇都不认帐,还让我爱做不做,我该如何申诉?
我原本在福建工作,被一家北京公司邀请过来北京工作,当时福利待遇都是总经理谈好的,现在工作不到半个月,人事告诉我,以前谈的都不算,重新给我制定了标准,还告诉我不愿意做自己走...
我原本在福建工作,被一家北京公司邀请过来北京工作,当时福利待遇都是总经理谈好的,现在工作不到半个月,人事告诉我,以前谈的都不算,重新给我制定了标准,还告诉我不愿意做自己走人.我是把原来工作辞职才过来北京,飞机票什么都是自己出的钱,我在来之前有和公司签定了一分薪资及如果达不到相应薪资标准的赔偿方式的协议,但是没有盖公司的公章,只有总经理的签名.现在公司以"我们已经变更营业执照上面的名称"和只是总经理签名,他们不认的理由拒绝我的赔偿要求,请问我该如何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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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总经理的签名而没有公章?哦,我补充一点或许LZ就明白事情的本质了,我们合同(协议)确认的一般有三种,即盖章、签字和手印,这三种是具有同等效力的,所不同的就是西方人习惯签字,城里人喜欢盖章,而农村人习惯手印,所以没有盖公章总体不影响协议签订的效力,除非你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明确告知协议不盖章无效。
话先说到此了,如果对方违约的话,这主要涉及赔偿问题,这一般有两套方案:一是你们协议所约定的违约金问题,可以让对方双倍返还;二是你们可否约定了赔偿金,如果有的话也可以要求赔偿金,只是和违约金只要申请一个,可以选择较高的一个。
而且对方犯了一个很法盲的问题,不管你是否变更名称,即使你被别的公司吞并,你依然要继受原本公司的债权债务,也涉及公司员工的各种工资福利问题,所以这样的法律意识淡薄的公司,我认为LZ不呆也罢,也算买个教训吧,尽量要求获得一定赔偿吧,祝你好运。
话先说到此了,如果对方违约的话,这主要涉及赔偿问题,这一般有两套方案:一是你们协议所约定的违约金问题,可以让对方双倍返还;二是你们可否约定了赔偿金,如果有的话也可以要求赔偿金,只是和违约金只要申请一个,可以选择较高的一个。
而且对方犯了一个很法盲的问题,不管你是否变更名称,即使你被别的公司吞并,你依然要继受原本公司的债权债务,也涉及公司员工的各种工资福利问题,所以这样的法律意识淡薄的公司,我认为LZ不呆也罢,也算买个教训吧,尽量要求获得一定赔偿吧,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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