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料加工的手册怎么进行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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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免抵退里申报做核销申请,然后找你的报关员拿通关手册,合同等.报免抵退时一起交到国税核销即可.进料加工是免税的,可以抵减一般贸易的进项转出额。
1.首先填写核销申请表。
2.录入报核申请。
3.海关报核申请审核。
4.海关提交的单证:
登记手册。
核销申请表。
进出口报关单原件。
预录入的核销申请表。
5.海关需要的其它单证,如余料申请补税的需提供省外经贸厅核发的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内销批准证;如余料继续加工出口,应在手册有效期内办理结转。
6.海关经办人员接受报核手册及登记核销申请进行初审、复审。审批后签发台帐核销联系单,等你回执交回,领取结案通知单。海关在30个工作日内结案。
1.首先填写核销申请表。
2.录入报核申请。
3.海关报核申请审核。
4.海关提交的单证:
登记手册。
核销申请表。
进出口报关单原件。
预录入的核销申请表。
5.海关需要的其它单证,如余料申请补税的需提供省外经贸厅核发的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内销批准证;如余料继续加工出口,应在手册有效期内办理结转。
6.海关经办人员接受报核手册及登记核销申请进行初审、复审。审批后签发台帐核销联系单,等你回执交回,领取结案通知单。海关在30个工作日内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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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免抵退里申报做核销申请,然后找你的报关员拿通关手册,合同等.报免抵退时一起交到国税核销即可.进料加工是免税的,可以抵减一般贸易的进项转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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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流程:
生产企业在进料加工登记手册上计划进口和计划出口的货物全部进口、出口完毕后,在向海关申请核销之前,企业应将进料加工登记手册上的全部进口、出口明细记录和海关代征(补征)关税、增值税税票以及相关报关单进行复印,在海关将手册核销后(同时需将此本手册上所有的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完毕),持海关签发的“结案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到主管退税机关办理手册核销手续。
1、向海关办理核销的、记有全部记录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复印件。
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
3、间接出口货物的报关单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
4、间接进口货物的报关单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指开具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未作为进口料件申报的部分)。
5、向海关补税的税收缴款书复印件(增值税、关税)。
6、海关签发的《加工贸易手册结案通知书》原件。
7、电子数据。
注意:在申报手册核销前,需将此本手册上所有的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完毕并经税务机关审核结束;如涉及手册统核的须在报告中予以说明,统核的手册须一次申报核销;企业须自行计算实际分配率,如实际分配率大于1或小于0的,须在报告中详细说明原因;如已到期手册无出口或都为国内结转,可向主管退税部门申请撤销手册。
企业在《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核销申请》后,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审核:
1、海关签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核销通知书》所核销的手册号是否与企业申请核销的手册号一致。
2、“结转至其他手册成品”指生产的产品未直接出口,而是在海关保税监管下结转至其他手册或销售给其他企业产品销售额;结转至其他手册成品金额与间接出口报关单上的出口金额合计数及间接出口货物总值是否一致。
3、“剩余残次成品”是指手册合同履行完后,剩余的残次成品、半成品折人民币金额;“剩余边角余料”手册合同履行完后,剩余的边角余料折人民币金额;剩余残次成品金额换算(根据手册上的单耗计算)为所耗用的免税进口料件金额与剩余边角余料金额之和与海关补征关税的计税依据(扣除应补消费税)是否一致。
4、“其他减少出口成品”指生产的产品发生内销、损失等没有出口,或虽已出口但未经税务机关审核通过的产品销售额或核定销售额。
5、“结转至其他手册料件”指手册合同履行完后,未使用完的并结转至其他手册的进口料件金额;是否有已申报的进口料件结转到其他手册上再复出口的情况,如果有,应将结转到其他手册上的进口料件金额在“结转至其他手册料件”栏目反映,并应与提供的相关海关结转材料上的金额一致。
6、“其它减少进口料件”指进口料件发生内销、退货、损失等没有参与产品生产的情况时,其料件进口金额。若业务发生时已调减了料件进口额,并向税务机关申报过,则不参与本栏目的计算。
7、属海关补税、进口退货情况的,应在“其它减少进口料件”栏目中反映,金额应与海关补税的计税依据、进口退货金额一致。
生产企业在进料加工登记手册上计划进口和计划出口的货物全部进口、出口完毕后,在向海关申请核销之前,企业应将进料加工登记手册上的全部进口、出口明细记录和海关代征(补征)关税、增值税税票以及相关报关单进行复印,在海关将手册核销后(同时需将此本手册上所有的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完毕),持海关签发的“结案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到主管退税机关办理手册核销手续。
1、向海关办理核销的、记有全部记录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复印件。
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
3、间接出口货物的报关单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
4、间接进口货物的报关单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指开具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未作为进口料件申报的部分)。
5、向海关补税的税收缴款书复印件(增值税、关税)。
6、海关签发的《加工贸易手册结案通知书》原件。
7、电子数据。
注意:在申报手册核销前,需将此本手册上所有的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完毕并经税务机关审核结束;如涉及手册统核的须在报告中予以说明,统核的手册须一次申报核销;企业须自行计算实际分配率,如实际分配率大于1或小于0的,须在报告中详细说明原因;如已到期手册无出口或都为国内结转,可向主管退税部门申请撤销手册。
企业在《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核销申请》后,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审核:
1、海关签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核销通知书》所核销的手册号是否与企业申请核销的手册号一致。
2、“结转至其他手册成品”指生产的产品未直接出口,而是在海关保税监管下结转至其他手册或销售给其他企业产品销售额;结转至其他手册成品金额与间接出口报关单上的出口金额合计数及间接出口货物总值是否一致。
3、“剩余残次成品”是指手册合同履行完后,剩余的残次成品、半成品折人民币金额;“剩余边角余料”手册合同履行完后,剩余的边角余料折人民币金额;剩余残次成品金额换算(根据手册上的单耗计算)为所耗用的免税进口料件金额与剩余边角余料金额之和与海关补征关税的计税依据(扣除应补消费税)是否一致。
4、“其他减少出口成品”指生产的产品发生内销、损失等没有出口,或虽已出口但未经税务机关审核通过的产品销售额或核定销售额。
5、“结转至其他手册料件”指手册合同履行完后,未使用完的并结转至其他手册的进口料件金额;是否有已申报的进口料件结转到其他手册上再复出口的情况,如果有,应将结转到其他手册上的进口料件金额在“结转至其他手册料件”栏目反映,并应与提供的相关海关结转材料上的金额一致。
6、“其它减少进口料件”指进口料件发生内销、退货、损失等没有参与产品生产的情况时,其料件进口金额。若业务发生时已调减了料件进口额,并向税务机关申报过,则不参与本栏目的计算。
7、属海关补税、进口退货情况的,应在“其它减少进口料件”栏目中反映,金额应与海关补税的计税依据、进口退货金额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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