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和乙的速度之比为72:48=3:2故相同的时间内甲的路程和乙的路程比试3:2.
如果总路程有5格,第一次迎面相遇,两人加在一起走了2个全程,总共走10格,甲走6格,乙走4格。第二次迎面相遇两人加在一起一共走了4个全程,一共20格。甲走12格,乙走8格,相遇地点如图所示。
而当甲第一次追上乙,要比乙多走10格,故第一追上乙,甲需要走30格才能追上乙,第二次追上乙还需要再走30格,第二次追上乙的地点如图所示,故甲乙第二次迎面相遇与甲第二次从后面追上乙的两地相距为两格,所以1格距离为:80 2=40米,故A、B两地相距40*5=200米.
答案:2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