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私家车用了15年后要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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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7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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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使用时间长达15后,并非强制报废。
若符合其他条件,比如,汽车行驶里程尚未达到引导报废的行驶里程或者经修理和调整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等,可以继续使用。
只有在符合强制报废的条件时,才会导致强制报废的后果。
PS:强制报废的条件: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若符合其他条件,比如,汽车行驶里程尚未达到引导报废的行驶里程或者经修理和调整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等,可以继续使用。
只有在符合强制报废的条件时,才会导致强制报废的后果。
PS:强制报废的条件: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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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取消了对私 家车最高15年的强制报废年限,第一次提出 了“引导报废”的概念,也就是达到一定的标准 后,不强制,但是提倡机动车主动报废。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2013年5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扩展资料:
自2013年5月1日起,开始按照新规定执行淘汰老旧车报废,其中私家车报废年限取消,最大行驶里程60万公里强制报废。规定称,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根据这一规定,小型私家车无使用年限限制,但是行驶60万公里后将引导报废。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私家车报废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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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于2016-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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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取消了对私 家车最高15年的强制报废年限,第一次提出 了“引导报废”的概念,也就是达到一定的标准 后,不强制,但是提倡机动车主动报废。其 中,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比如说私家 车、公车,行驶60万公里之后,国家将引导 其报废,但只要车况符合国家标准,能够通 过年检,就还可以继续使用。比如一辆私家 车按照一年跑2万公里来计算,一辆车可以开 30年,比以前长了一倍甚至更多,实现了我 们和爱车一起慢慢变老的愿望。 新《规定》里面有四种情况的车强制报 废,第一是机动车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这 个主要是指营运车辆;第二是经修理和调整 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的;第三 种是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之后,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然不符合国家 标准的;第四种是车辆年检有效期满后,连 续3个检验周期内,没有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 标志的。以上四种情况,将被强制报废。 “连续三个检验周期”,并不是指连续三年不 验车,不同性质不同型号的机动车年检周期 不一样,一定要分清。目前,非营运载客的 全新的小车,前6年是两年一检、6至15年是 一年一检,15年以后是半年一检。之前国家 对此是没有详细的规定,导使部分长期没有 参加年检的车辆流失在社会上,现在有了具 体的操作标准。 另外,变更车辆使用性质之后,车辆的报 废年限将按照短的那个来执行。比如一辆使 用4年的出租车,后来变更为私家车了,这辆 车并不是按照私家车那样可以无限期使用, 而是依旧按出租汽车的使用年限8年来计算, 所以它只剩4年的使用寿命。 对于即将报废的机动车,比如使用年限还 剩1年的,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 者转出登记地所属地市级行政区域。也就是 说,离报废年限不足1年的机动车,不能再过 户或者改变使用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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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于2017-09-16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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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2013年5月1日起施行)规定:
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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