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题请教! 5

甲曾以个人名义向乙借5万,用给情人丙购买首饰,不料突出车祸身亡,乙向继承甲遗产的甲妻丁要求偿还,但丁拒绝偿还。下列正确的是:A丁可不还B丁必退还C丁在遗产范围内按比例偿还... 甲曾以个人名义向乙借5万,用给情人丙购买首饰,不料突出车祸身亡,乙向继承甲遗产的甲妻丁要求偿还,但丁拒绝偿还。下列正确的是:
A 丁可不还 B 丁必退还 C 丁在遗产范围内按比例偿还 D由丁来偿还
为什么答案是A?有什么法律依据?那乙应该找谁要钱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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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答
aixuan000
2014-05-09 · 超过42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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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确实是A,以个人名义借款如果用于共同生活,是属于共同债务的,但是以借款给情人买首饰,显然不符合公序良俗原则。甲和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是有效的,甲购买首饰的行为是有效的,但是甲赠与丙首饰的行为,违法公序良俗的原则,无效。债务属于甲的个人债务,丁如果放弃继承,那么就不必偿还债务,如果丁继承甲的遗产,那么丁就应当在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选项C的比例不知道什么比例。不知道你对解答是否满意。。
追问
您的意思是c不选的原因是“按比例”表述不明了?丁既然已经继承了遗产了没理由不还人家钱吧?不然乙会对这个世界绝望的。
追答
恩,上面我回答的有错误,我现在觉得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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