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体检不合格原因
事业编体检不合格原因:
(1)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90mmHg- 140mmHg(12.00 - 18.66Kpa);舒张压60mmHg -90mmHg(8.00 -12.00Kpa);
(2)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3)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4)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5)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6)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
性改变,合格: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7)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8)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9)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10)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11)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12)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13)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14)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15)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16)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17)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和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18)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19)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扩展资料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其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在职考生面试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或考察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
2022-01-30 广告
1、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2、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3、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4、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5、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14)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15)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6、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扩展资料
(1)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90mmHg- 140mmHg(12.00 - 18.66Kpa);舒张压60mmHg -90mmHg(8.00 -12.00Kpa);
(2)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3)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4)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5)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6)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
性改变,合格: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7)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频发性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者。
血压超过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千帕(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千帕(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千帕(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千帕(90毫米汞柱),低于6.66千帕(50毫米汞柱)者。
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均为体检不合格: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构、骨结构、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两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
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病症),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者。
慢性肾炎。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者。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者。
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者。
类风湿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者。
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者。
色盲、色弱,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两耳听力均在2米以内者,或佩戴助听器两耳听力均低于5米者。
仪表仪容,有下列情况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1)、四肢。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动者,四肢残缺变形,行路步态跛行,上肢(特别是右手)残缺影响板书写字者。
(2)、体形。身体畸形,如明显鸡胸、驼背、脊柱侧弯弯曲超过3厘米。
(3)、五官。五官不端正,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风、黑色素痣者。
口吃,吐字不清,声音严重嘶哑,声带病变,严重慢性咽喉炎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影响教学者。
扩展资料
公务员录用体检要在录用主管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医院要切实负起责任,选拔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医务人员从事体检工作。主检医师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负责体检的医务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体检标准。主检医生要根据体检情况作出体检结论。体检医院要加盖公章。
在体检中遇到疑难问题时,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和承担体检工作的医院要妥善处理。对于难以确诊的疾病,医院可组织专家做进一步的检查。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