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篇文章被一个杂志录用。但我想拒绝,向更高档的杂志投稿,算不算一稿多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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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只要明确和前一个杂志说明要求撤稿,编辑也确实把稿子撤下来了,那么再投给其他杂志被发表就是正常的,不会有纠纷。投稿可以先从高的投起。
一稿多投主要是指,把一篇相同或相似的文章分别向多家杂志社投稿,这样的稿件很容易被多家杂志社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同时或先后发表,对杂志社、读者、作者都造成不良影响.有的杂志社会对一稿多投的作者进行标注,降低其稿件的录用率,甚至不予录用。
同一篇稿件多次向一家杂志社投稿时,作者应说明之前已经投过稿,免得杂志社对多次投来的稿件都进行审阅,浪费人力物力。修改稿也应说明是对之前稿件的修改稿(一般杂志社都有稿件编号,可以说明原编号)。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有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这就意味着,作者在规定之日内是不得一稿多投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稿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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