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发生交通事故 求助!
本人,2008年3月中旬,向某租赁公司租了一车出行。几小时后,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是定为对方全责,对方已经把修理费付清,以及相关的处理完了,本人租的车,现在还在4S点进...
本人,2008年3月中旬,向某租赁公司 租了一车出行。
几小时后,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是定为对方全责,
对方已经把修理费付清,以及相关的处理完了,
本人租的车,现在还在4S点进行修理,要修20天的样子,
租赁公司,给我算的200元,一天,
我现在就觉得有点亏了,这个样子的事情,
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租车费是200一天,这个钱我是该给,车是交给我的。
但是我又去找谁赔偿呢?
这辆车是的户主,是一私人所有,不是租赁公司的名字, 展开
几小时后,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是定为对方全责,
对方已经把修理费付清,以及相关的处理完了,
本人租的车,现在还在4S点进行修理,要修20天的样子,
租赁公司,给我算的200元,一天,
我现在就觉得有点亏了,这个样子的事情,
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租车费是200一天,这个钱我是该给,车是交给我的。
但是我又去找谁赔偿呢?
这辆车是的户主,是一私人所有,不是租赁公司的名字, 展开
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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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无过错的,由保险公司承担就可以,有错的承担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 任
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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