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婚后房产证才拿到,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个人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看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房子是他全款购买或婚前已经还完贷款,那么是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贷款买的,婚后续还贷,那么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同时你有义务负担一半还贷。 至于在房产证上加名字,要是属于共同财产,加不加无所谓,离婚时候共有的部分都有你一半的.
一、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但是婚后还的月供都是一方公积金还款,也算夫妻共同财产?
贷款的,房产证是多久办下来呢?是不是还完了月供了,就可去房管局还是银行拿房产证了?名字是依签合同上的名字吗?还是可中途或者拿房产证时加名,或者办理时就加名?
也算啊,婚后的所有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不然你去做公证也可以,不过这样有点伤感情的。房产证的办理时间和贷款是没有关系的,你必须房产证办下来了,才能去银行抵押,银行才给你房款,所以就算你的房产证办下来了,但是你的房子已经抵押了,你也不能交易的,房产证的名字肯定是你买房时签合同的名字。加名是可以的,但是你要去当地房管局咨询具体怎么加,需要什么手续。
那若是按揭的呢?一方的名字,婚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新婚姻法下,要么办联名房产证;要么一方自愿写属于夫妻双方的协议并公正,这样才是有法律效力的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买的房,婚后取得的房产证,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