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累计扣分超过12分怎么办
不同驾照类型累计扣分超过12分处理方式不同。
1、A、B类驾照:直接降级。
根据《公安部第139号令》第七十八条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2、C类驾照:扣满12分,重考科目一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扩展资料
驾照使用注意事项
驾照最多能扣11分,注意是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并不是说扣一次分,处理完就没有记录了,记录会保留至下一个记分周期前。如果一个计分周期内没有达到12分的,这样都不影响使用,最多影响你的钱包,因为要缴纳相应的罚款,如果缴纳完罚款,下一记分周期开始时系统自动清零。
如果一个计分周期内记满12分及以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参加完学习后,车管所应当在20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也就是科目一考试,如果考试合格,计分予以清除,发还驾驶证;如果考试不合格的,那么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如果一个计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驾驶员除了要通过科目一考试外,还要接受科目三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扣分超过24分的,不光要进行科目一考试,还要进行科目三考试,全部合格后,才可以领回驾驶证。学习交规和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到驾校学习需要交费。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关于一个扣分周期扣分达到12分的规定如下: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拓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8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毁损、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好几个违章,扣分加起来超过12分不要用一个驾驶证去扣分,有两个方法:
一、在驾驶证快要到期清零的时候,去处理一部分违章,扣尽量多的分,不要超过12分。到了下一个记分周期,再去处理其他违章。
二、车可能不是一直一个人开,别人开你车违章了,要用别人的驾驶证去处理。可以用两个或三个驾驶证,一次性处理完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