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求大神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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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并不平凡
2015-06-30 · 超过14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回答量:59
采纳率:0%
帮助的人:14.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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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没有写物品丢失日期及地方。

  2. 语气不委婉,缺少“请”等礼貌用语。

  3. 没有写感谢的话语,诸如“必有重谢!”。

  4. 没有留下联系方式。

  5. 没有介绍清楚丢失物品的特征。

  6. 名字前没有写“启事人”。

    以上条例均是本人个人观点,希望能帮到你。

恰如青鲤倦知还
2015-06-30
知道答主
回答量:48
采纳率:0%
帮助的人:9.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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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应在日期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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