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组织实施
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领导。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组织命题、考务管理、质量督导和发放证书等工作。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报名、考前培训辅导、鉴定考核、考务管理、证书办理以及统计分析等工作。
根据各省规定,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批准的鉴定所(站)具体负责报名、考前培训辅导、鉴定考核等工作。
扩展资料:
考试流程
1、考前两个月到当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报名。
2、提交报名资料(学历证明/工作证明、《秘书职业资格考试全国统一鉴定申报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
3、考前一周领取准考证。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场由各省职业鉴定中心组织安排,考试时间是在每年的5月和11月的第三个周末。
4、考试结束后,45个工作日可登录当地职业鉴定中心官网查询成绩,成绩公布后90个工作日左右,考试合格证可领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未合格者在成绩有效期一年内可参加补考。
在秘书报名所需资料中,学历证明/工作证明、《秘书职业资格考试全国统一鉴定申报表》需要加盖学校或单位的鲜章,填写报名资料或模板可以咨询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官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秘书资格证
下面是秘书考证的条件:
初级秘书
(1)从事秘书职业工作1年以上;
(2)中等职业学校秘书专业(含中文/新闻/管理/历史/社会/档案/经济等专业)毕业;
(3)经过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培训并结业。
中级秘书
(1)取得初级证书后,从事本职工作2年,经本级培训结业;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中级秘书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职以上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秘书
(1)取得中级证书,从事本职工作4年以上,经高级培训结业;
(2)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也预祝你成功啊
考核内容
(一)秘书职业考核的内容以《秘书国家职业标准》和《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为依据。
(二)秘书职业考核的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基础业务素质、案例分析、工作实务等四个基本内容。
(三)涉外秘书增加外语考核部分,秘书职业资格二级增加业绩评估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