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政体是什么
我国的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是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核心和主要内容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这一制度的内容主要为两个方面:一是关于人民代表大会本身的产生、组织、职权和行使职权程序等一系列规定;二是关于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人民代表大会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的关系,以及中央政权和地方政权的关系等一系列规定。
这一制度的核心是保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这一组织形式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
扩展资料
政体,即拥有国家主权的统治阶级实现其意志的宏观架构,即统治阶级采取什么形式组织自己的政权。政体由国体所决定,与国体相适应。
因为具体的情况不同,国体相同的国家,可以有不同的政体。如科学社会主义国家的国体都是无产阶级专政,政体则可以是苏维埃制、人民代表大会制等不同的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这也是其根本政治制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政体
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性质和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修改宪法;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监督宪法的实施;
3、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4、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国体就是国家的阶级本质,我国的国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政体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政体指一个国家政府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即政权组织形式,也表述为根本政治制度。政体是与国体相适应的。由于历史条件和阶级力量对比等具体情况的不同,国体相同的国家,可能采取不同的政体,但都体现同一特定阶级的专政。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它意味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以法律的形式限定了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对我国整体的权威表述。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宪法规定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指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在民主普选的基础上选派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人民代表大会监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尽管宪法规定了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但人民作为国家权力集体所有者,不可能人人都直接行使权力,而必须选举代表;由他们代表人民,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因此人民是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国家权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