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证编号怎么编
退休证编号是根据身份证号码编的。
一、自2010年元月1日起,新退休人员的退休证编号即在个人身份证前冠以年份后两位数。退休证编号由退休人员所在单位或负责档案托管的机构填写,退休审批单位复核验印。
二、2010年元月1日前已按有关规定发放的退休证,其编号可以继续使用,不再变更。
三、2010年元月1日前未办理退休证的,由退休人员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负责按新的编号补办。
扩展资料
退休年龄规定: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休
参考资料来源:湖北人力资源厅-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通知
退休证编号是根据各人身份证号码编的。法律依据自2010年1月1日起,新退休人员的退休证编号在个人身份证号前冠以年份后两位数;2010年1月1日前已按有关规定发放的退休证,其编号可以继续使用,不再变更;2010年1月1日前未办理退休证的,由退休人员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负责按新的编号补办。
职工退休证上的字号是单位的退休证编号,可以按顺序编号,也可以按年份编号。如果有钢印,在照片下边应盖上,没有,可以盖公章。 男职工60岁退休,女干部55周岁退休,女职工50周岁退休。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扩展资料:
职工退休证上的字号是单位的退休证编号,可以按顺序编号,也可以按年份编号。如果有钢印,在照片下边应盖上,没有,可以盖公章。
退休时间认证,根据本人档案中参加工作时所填写的出生日期为准,请于退休前一个月拿相关证件到人事处办理。退休年龄规定: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参加工作满10年的。工人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退休证是国家和地方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劳动人事法律、制度规定,符合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经上级部门批准后,取得的证书。
按人事干部管理权限,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办退休证时,需持退休审批表,照片一张,到市人事局登记备案,加盖公章和钢印。处级以上人员的退休证到市委组织部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休证
退休证编号是根据各人身份证号码编的。
法律依据自2010年1月1日起,新退休人员的退休证编号在个人身份证号前冠以年份后两位数;2010年1月1日前已按有关规定发放的退休证,其编号可以继续使用,不再变更;2010年1月1日前未办理退休证的,由退休人员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负责按新的编号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