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关于员工关系方面的问题,想烦请专业人士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5
1.单位无故与一名任职时间满一年半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赔偿金如何支付?如果是因经营方面调整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呢?(即时解除,无通知期)...
1.单位无故与一名任职时间满一年半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赔偿金如何支付?如果是因经营方面调整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呢?(即时解除,无通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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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规定:
第二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每满1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具体按照实际工作年限支付。
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不通知员工你单位违法国家规定,打官司需要单位举证经营方面调整相关事项与员工的影响,况且你们没有对员工调岗,直接解除劳动关系,打官司一定会败诉。
第二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每满1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具体按照实际工作年限支付。
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不通知员工你单位违法国家规定,打官司需要单位举证经营方面调整相关事项与员工的影响,况且你们没有对员工调岗,直接解除劳动关系,打官司一定会败诉。
201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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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一年支付一月工资
纵横法律网-山东天矩律师事务所-张亮律师
纵横法律网-山东天矩律师事务所-张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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