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信托投资公司的产品与服务
1、华宝信托按属性分类
集合资金信托
资金信托业务:是指委托人基于对信托投资公司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信托投资公司,由信托投资公司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它是信托机构一项重要的信托业务,是信托机构理财业务的主要存在方式。一般分为集合运用资金信托和单独运用资金信托。
单一资金信托:是指信托投资公司接受单个委托人委托,依据委托人确定的管理方式(指定用途)或由信托投资公司代为确定的管理方式(非指定用途)单独管理和运用货币资金的行为。
集合资金信托:指信托投资公司接受二个或二个以上委托人委托,依据委托人确定的管理方式(指定用途)或由信托投资公司代为确定的管理方式(非指定用途)管理和运用货币资金的行为。信托投资公司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时,接受委托人的资金信托合同不得超过200份(含200份),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
单一资金信托
资金信托业务:是指委托人基于对信托投资公司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信托投资公司,由信托投资公司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它是信托机构一项重要的信托业务,是信托机构理财业务的主要存在方式。一般分为集合运用资金信托和单独运用资金信托。
单一资金信托:是指信托投资公司接受单个委托人委托,依据委托人确定的管理方式(指定用途)或由信托投资公司代为确定的管理方式(非指定用途)单独管理和运用货币资金的行为。
华宝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层
集合资金信托:指信托投资公司接受二个或二个以上委托人委托,依据委托人确定的管理方式(指定用途)或由信托投资公司代为确定的管理方式(非指定用途)管理和运用货币资金的行为。信托投资公司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时,接受委托人的资金信托合同不得超过200份(含200份),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 企业年金及员工福利信托
年金信托就是运用信托的方式管理年金,也就是开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单位作为委托人,将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委托给信托公司,受托的信托公司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已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对受托资金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的一种信托。年金信托的受益人通常是参加补充养老保险计划、已建立个人帐户的企事业单位的员工。
年金计划在中国刚刚起步,年金市场将可能以较快的速度发展,年金信托业务的潜在市场极为广阔。华宝信托在年金业务上已经做了大量细致周密的准备,在国内同行业中走在了前列,信托专业的人才优势、先进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和优质及时的服务和,在受托与帐户管理帐户管理领域处于领先地位。此外,华宝信托于2003年也成为了上海市企业年金管理中心的投资管理人之一,负责部分企业年金的投资运作。目前,华宝信托与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保所正在进行“企业年金帐户管理规范”的课题研究。
非资金信托业务
权利信托:权利信托是信托标的物以各类权利形态出现的信托。权利信托包括以债权为信托财产的债权信托,以股权为信托财产的表决权信托,以有价证券为信托财产的有价证券信托,以担保权利为信托财产的附担保公司债信托,以专利权为信托财产的专利信托等。
员工持股信托:指企业员工出资委托信托公司认购本公司股权或直接将已认购的本公司股权委托给信托公司管理和运用,信托投资公司按委托人的意愿以信托公司的名义行使股东权利,并按所持股份享受公司利润分配和对受益人进行分配的的一种信托方式。
管理层持股信托:目标公司的管理者或经理层通过信托投资公司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的股份,用于收购本公司股权,或者直接进行股权投资,从而改变目标公司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进而达到重组该公司目的并获得预期收益的一种收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