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通话什么时候开始推行的? 100
从1956年秋季起,除少数民族地区外,在全国小学和中等学校的语文课内一律开始教学普通话。
中国地域广阔方言众多。由于不同方言在沟通上存在一定的障碍,不利于各地经济文化的沟通交流,因此存在"区域文化岛"的现象,这些"区域文化岛"保留了不同地区的先进文化和民间智慧的精华,但是由于语言障碍无法很好的交流和互相取补,因此,需要有一种共同语来消除"区域文化岛",将中国广袤土地上所有的智慧黏合起来。不过推广一门语言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宜操之过急,要恰当处理好地方语言的发展和普通话推广之间的协调性。推广普通话的目标不是要消灭地方语言,而是要消除沟通障碍,但是在推广当中的确出现了消灭方言的现象(例如南宁的平话与白话)[11] ,所以在推广的时候要把握好力度,明白过犹不及的道理。因为语言多样性一直是中华文明的宝贵文化积淀之一,就和生物圈中的生物多样性一样,因为多样性,这个世界才能多姿多彩,因为多样性,生物圈才能维持平衡,保证物质流动和能量传递能够正常的进展下去。语言也是一样的道理,因为语言多样性,才彰显了中华文化海纳百川的包容性和源远流长的历史积淀,因为多样性,才不会所有的人都用一种同样的思维去看待问题,思考问题。
北京话、大陆普通话、台湾国语、新加坡华语、马来西亚华语等在语音、词汇等方面有少许差异。要注意的是北京话并不属于一种标准语,因为它是未经整理和标准化的北京城区方言。以上的几种标准语都是以北京话这种方言为基础来进行标准化的产物。
从1955年起开始推行。1909年清政府将北平语音命名为国语。民国时多次制定标准,1918年北洋政府公布了第一套国家认可的国音注音字母,1920年爆发“京国之争”,1932年经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国音常用字汇》后,确定国语标准。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而不是以滦平语音为标准音。
制定标准后于1955年向全国推广。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
历史沿革
据记载当时均持中原雅音,直至战国时期百家争鸣之所需,这也表示在很早以前人们都已经有了“雅音入市”共同的心愿。
公元前770年,周平王迁都洛邑(今河南洛阳),自此,洛邑的语言就成为了整个东周时期雅言的基础。孔子在鲁国讲学,他的三千弟子来自四面八方,孔子正是用雅言来讲学的。
秦朝具体用什么语言无法考证。汉代国语为“洛语”,洛语承袭先秦时代的雅言。汉朝的汉语标准语称“正音”、“雅言”,也称“通语”。
西晋承袭汉代,以洛语为国语,称为“雅言”,也称“通语”。永嘉之乱,洛京倾覆,东晋迁都建康,定语言以“中原雅言”为正,洛语与中古吴语结合形成金陵雅音,为南朝沿袭。
新中国成立后,1955年举行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上,张奚若在大会主题报告中说明:汉民族共同语早已存在,现在定名为普通话,需进一步规范,确定标准。“这种事实上已经逐渐形成的汉民族共同语是什么呢?这就是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为简便起见,这种民族共同语也可以就叫普通话。”
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中,对普通话的含义作了增补和完善,正式确定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普通话”一词开始以明确的内涵被广泛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