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吉林市商业大厦火灾的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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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以里4222
2016-05-28 · 超过46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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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0日,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检察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吉林商业大厦火灾7名责任人批准逮捕。
这7名责任人包括:吉林商业大厦总经理叶刚、主管消防副经理佟建波、主管电力设备副经理岳长贵、主管变电所科长曲立平、保卫科科长马春光以及两名电工吴春海、宗久顺。
检察机关表示,叶刚、佟建波、岳长贵、曲立平在吉林商业大厦任职期间,规章制度制定不完善、各部门和职工的职责落实不到位;马春光在火灾发生时擅离中控室岗位,未能及时启动消防设备进行火灾初期扑救;吴春海、宗久顺在火灾发生时未按照规定切断室内电源,而将两套低压主受开关关闭,致使消防电源开关关闭,消防设施未发挥作用导致火灾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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