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论的基础概念
主条目:集合 (数学)和集合代数
集合论是从一个物件o和集合A之间的二元关系开始:若o是A的元素,可表示为o ∈ A。由于集合也是一个物件,因此上述关系也可以用在集合和集合的关系。
另外一种二个集合之间的关系,称为包含关系。若集合A中的所有元素都是集合B中的元素,则称集合A为B的子集,符号为A ⊆ B。例如{1,2} 是{1,2,3} 的子集,但{1,4} 就不是{1,2,3} 的子集。依照定义,任一个集合也是本身的子集,不考虑本身的子集称为真子集。集合A为集合B的真子集当且仅当集合A为集合B的子集,且集合B不是集合A的子集。
数的算术中有许多一元及二元运算,集合论也有许多针对集合的一元及二元运算:
集合A和B的并集,符号为A ∪ B,是在至少在集合A或B中出现的元素,集合{1,2,3} 和集合{2, 3, 4} 的联集为集合{1, 2, 3, 4} 。
集合A和B的交集,符号为A ∩ B,是同时在集合A及B中出现的元素,集合{1,2,3} 和集合{2, 3, 4} 的交集为集合{2, 3} 。
集合U和A的相对差集,符号为U \ A,是在集合U中,但不在集合A中的所有元素,相对差集{1,2,3} \ {2,3,4} 为{1} ,而相对差集{2,3,4} \ {1,2,3} 为{4} 。当集合A是集合U的子集时,相对差集U \ A也称为集合A在集合U中的补集。若是研究文氏图,集合U为全集时,且可以借由上下文找到全集定义时,会使用A来代替U \ A。
集合A和B的对称差,符号为A △ B或A⊕B,是指只在集合A及B中的其中一个出现,没有在其交集中出现的元素。例如集合{1,2,3} 和{2,3,4} 的对称差为{1,4} ,也是其并集和交集的相对差集(A ∪ B) \ (A ∩ B),或是二个相对差集的联集(A \ B) ∪ (B \ A)。 集合A和B的笛卡儿积,符号为A × B,是一个由所有可能的有序对(a,b)形成的集合,其中第一个物件是A的成员,第二个物件是B的成员。{1, 2}和{red, white}的笛卡儿积为{(1, red), (1, white), (2, red), (2, white)}。 集合A的幂集是指是以A的全部子集为元素的集合,例如集合{1, 2} 的幂集为{ {}, {1}, {2}, {1,2} } 。 一些重要的基本集合包括空集(唯一没有元素的集合),整数集合及实数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