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公司是同一个老板,但是是两个不同的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实体,所以从这个公司到另外一个公司的时候,原来公司的合同已经终止了,重新与新的公司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
在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时要求现在的公司承认之前公司的工龄。不过现在有很多的地方针对企业故意更换不同的公司名称以规避补偿或者赔偿责任的做法,作出了一些规定,如广东省的规定:
用人单位恶意规避《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下列行为,应认定为无效行为,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仍应连续计算:
(一)为使劳动者“工龄归零”,迫使劳动者辞职后重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
(二)通过设立关联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交替变换用人单位名称的;
(三)通过非法劳务派遣的;
(四)其他明显违反诚信和公平原则的规避行为。
扩展资料:
工龄-公开制度
一、承办单位
人事处主办。
二、政策依据
中央、省人事、劳动部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问题认定和因公(工)伤残人员医疗技术鉴定等文件规定。
三、工龄认定和工残鉴定程序
1、要求认定(变动)工龄者或要求评定因公(工)伤残者写出书面报告交人事处。
2、评定伤残由人事部门指定专人陪同到指定医院医疗技术鉴定并取回鉴定结论。
3、人事处认真调查情况和审查有关材料。
4、按人事管理权限上报审批。
5、反馈认定或评定结果。
四、办事职责
负责接待要求工龄认定和工残鉴定人员,收集整理有关材料,提交人事处集体讨论后,报上级审批,有关材料及时归入本人档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龄
关键是什么手续、证明都没有的,之前的劳动合同都没有解除的,直接到新公司的。这样直接和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吗?
原来的合同没到期吗?到新公司是正常的人事调动?还是你自己跳槽过去的?你新公司的态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