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制收费是什么意思
学分制收费分成学业所缴年学费改按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的教育收费制度,学生完成学业所缴纳的专业注册学费、学分学费之和不高于原规定的学年学费。
学生当年所缴纳的学费可根据选取学分所需的费用收取。改按学分制收费后,高等学校可以对补考后仍不及格、需要重新学习该门课程的学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不得超过原来学习该门课程的费用标准。严禁高等学校以改按学分制收费为名,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或收取其他费用。
扩展资料
学分制收费的产生背景:
2005年新学年起,上海市各高等学校将试行学分制收费办法,以对全市高等学校的收费管理进行规范,严防教育乱收费,并确保教育收费资金全部用于教育事业。
其中试行学分制收费的学校,学生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得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学校应确定各专业的总学分和每一门课程的学分,并按国家规定的学年收费标准,换算成每一学分的收费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分制收费
2024-10-30 广告
学分制收费成学业所缴年学费改按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的教育收费制度。学生完成学业所缴纳的专业注册学费、学分学费之和不高于原规定的学年学费。
实行学分制收费后,对补考后仍不及格、需重新学习该门课程的学生,学校可以收取学费,但学费标准不得超过原来学习该门课程的收费标准。
学校须按学生当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学费。学校实行在学年初按专业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在下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直至毕业时结清。
扩展资料
实施方法:
1、辽宁
2004年起辽宁省本科新生可以自行选修课程和专业,并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自主安排学习,决定是攻读一个学位还是两个学位,是提前毕业还是推后毕业,并按所选课程的学分缴纳学费。学分制管理将在全省全日制本科院校内全面实行。
学年开始时,学校根据学生注册的学分数,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预收学费,每学年结束前,按所学学分进行结算,毕业前按所学学分总清算,收费的总和是学生入学时规定的交费标准。
同时,在标准修业年限基础上,允许提前修满总学分的学生提前毕业,也允许后进生延迟3年内毕业。
2、北京
按学分收费之后,单位学分的收费标准将根据学校的培养成本、教学成本等进行测算。但绝大多数在正常年限修习完课程的学生,所交纳的学费将不会高于现行的按学年收费的标准。只有多修或是重修学分,所交纳的费用才有可能比其他学生更高。
目前,以16所学院路高校为主的学院路教学共同体,中国人民大学、北理工、北外等12所高校为主的中关村教学共同体,以及位于和平里,由对外经贸大学、北服、联大等7所高校组成的教学共同体已开始跨校选课。
3、江苏
每个学分的收费标准是通过学年制收费标准换算来的,实行学分制收费后,只要是正常选修、正常毕业的学生,总体学费支出是相同的,不会增加学生和家长们的负担。
学校收费方式试行预收结算制,即每学年开学初按所学专业学年学费预收,在该学年结束时根据该生的专业学费和实际所修课程学分学费的总额按实结算。
学生经学校同意免修课程,免修带实验、实践环节的课程可按1/3学分学费标准收费,其他课程不得收费,也不得收取免修考试费等其他费用。
学分制收费政策对补考和跨专业的学生也作了些特别的规定。如对考试不及格未能取得该课程学分的学生,学校会提供一次免费补考机会。该学生补考后仍不及格,则需重新学习该门课程。
学生在自己所修专业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之外加修、跨专业选修、辅修的,按所修课程规定的学分计收学分学费。如南京邮电大学规定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应按转入专业的专业学费标准缴纳专业学费。如需补修课程,按照补修课程的学分收取学分学费。
4、上海
上海市教委宣布,从2006学年起,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大学、上海戏剧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体育学院等14所高校将试行学分制收费。
按照规定,试行学分制收费的学校,学校应确定各专业的总学分和每一门课程的学分,并按国家规定的学年收费标准,换算成每一学分的收费标准。学生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得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
在试行学分制收费时,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不得出台新的收费项目,不得向学生收取除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5、浙江
宁波大学自2004级新生入学起试行学分制收费。此次是在全日制本科生中试行学分制收费管理,学生完成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专业注册学费、学分学费之和与规定的学年学费之和相同。
此外,专业注册学费按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按学生所修每门课程规定的学分计收。学生完成学校专业教学计划的最高计费学分,四年制本科毕业生为160分,五年制本科毕业生为200学分。
学生毕业时所注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学分在最高计费学分内的,按各专业实际毕业学分计收学分学费;规定毕业学分超过最高计费学分的,超过部分免收学分学费。
学生在规定毕业学分以外要求加修、选修或考试不合格需要重修学分的,免收专业注册费,可按所修课程的规定收取学分学费。
学生提前一学年修满学分毕业的,不再收取专业注册费。学生第一学期内修满学分毕业的,减半收取专业注册费,第二学期内修满学分毕业的,全额收取专业注册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分制收费
学校试行学分制收费标准应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若老生改按学分制收费的,学生每学年所缴纳的学费可根据选取学分所需的费用收取,学生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得高于原学年的学费总额。
实行学分制收费后,对补考后仍不及格、需重新学习该门课程的学生,学校可以收取学费,但学费标准不得超过原来学习该门课程的收费标准。
学校须按学生当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学费。学校实行在学年初按专业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在下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直至毕业时结清
辽宁从2004年起改革收费制度,全面推行学分收费制。上海市从2006学年起,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大学、上海戏剧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体育学院等14所高校试行学分收费制。江苏省东南大学等20所高校从2007年秋季学期起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
北京市高校按学分收费的方案已制订完毕,已经进入审批程序。北京市高校学分收费制最快于2010年秋季开学开始进行。北京市教委有关负责人透露,高校按学分制收费按照有关规定,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待物价部门审批后,在全市高校推开。
按学分收费之后,单位学分的收费标准根据学校的培养成本、教学成本等进行测算。但绝大多数在正常年限修习完课程的学生,所交纳的学费不会高于现行的按学年收费的标准。只有多修或是重修学分,所交纳的费用才有可能比其他学生更高。此外,新学年北京市属高校的部分大学生还能跨校选修部属高校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