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规定了八种视同销售行为: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虽然这八种行为都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但由于在销售收入确认上的差异,导致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不一样,可以将其分为应税销售类和会计销售类进行会计处理。
不确认收入的视同销售又区分为两种:要做纳税调整的视同销售和不做纳税调整的视同销售。
不确认收入的视同销售则是不须计算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因不确认收入,所以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要做转出处理,以免发生销售收入与销项税额不匹配的现象;自产货物又因没有对应的进项税额,所以要按成本价计算销项税额。
扩展资料
在视同销售的情况下做纳税调整的视同销售。
即是没有确认收入但发生了费用的视同销售。因没有确认收入,费用或支出就不能在税前扣除,需要做纳税调整。
1、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要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进行财税处理,视同销售但不确认收入,其列支的费用要做纳税调整,进项税额做转出处理。
2、将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将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要通过“应付股利”科目进行财税处理,视同销售但不确认收入,其列支的费用要做纳税调整,进项税额做转出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视同销售
2024-05-27 广告
1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跨县市移送
4自产委托加工的用于非应税项目
5自产委托加工或外购的用于投资
6自产委托加工或外购的用于分红
7自产委托加工的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自产委托加工或外购的用于赠送
其中:
1)348项不确认为收入。如
4自产委托加工的用于非应税项目:借:在建工程,贷:库存商品
8自产委托加工或外购的用于赠送:借:营业外支出,贷:库存商品
其他各项均要确认营业收入。
2)外购的用于:投资、分红、无偿赠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销项税。
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不得抵扣进项税,进项转出。
3)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指: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2、非同一县市设有两个机构移送销售,未实际销售前;
3、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视同销售时外购资产如何确定收入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