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橡胶废气何时不再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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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穿着雨靴在雨中行走,我们会感觉到不会踩湿脚的好处;当我们驾驶换上新轮胎的汽车向前行驶时,我们会感觉到行车的安全。然而,生产这些橡胶制品的过程,是散发较浓恶臭味的过程。身居橡胶制品厂周围的百姓,却长年在这样的气味中生活,苦不堪言……
本报记者陈亚东
我市现有橡胶生产企业15家,分布比较分散,主要集中在东北部乡镇,其中包场镇5家、正余镇4家、余东镇2家、悦来镇1家、四甲镇1家、滨江街道1家、常乐镇1家。除海门市江海橡胶有限公司(老企业,无环评)、南通市双飞橡塑有限公司外,其余企业均经环保局审批同意,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其中,南通回力橡胶有限公司、南通康大橡胶有限公司、金誉橡塑(海门)有限公司通过了市环保局验收。15家企业中,13家有环评手续,占总数的87%;但至今通过验收的只有三家,占总数的20%。
全市橡胶生产企业大小不一,其中南通回力橡胶和金轮橡胶企业的生产规模和能力占整个行业的约70%,回力橡胶2013年年产7万吨,利税9800万元;金轮橡胶年产2.5万吨,利税2164万元。
橡胶产业成为投诉经济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条件飞速提升,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多年积累的各类环境矛盾逐渐显现,去年全市橡胶废气污染信访件227起,占环保局环境信访总量的近20%。其中南通回力橡胶有限公司(22起)、海门市南翔橡塑有限公司(27起)、南通康大橡胶有限公司(17起)、南通市双飞橡塑有限公司(15起)、南通佳宇橡胶有限公司(21起)、南通展麒橡胶有限公司(24起)、南通大华橡胶有限公司(26起)、海门市江海橡胶有限公司(15起)等企业,主要集中在包场、正余和常乐镇的麒麟地区。
目前,我市15家橡胶企业主要产品为再生胶和丁基胶,各企业建设的废气污染防治方法主要为焚烧除臭法、碱水喷淋法和生物过滤池处理法。在脱硫和精炼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和无组织橡胶废气虽经环保局环境监测站测试,排放的废气污染因子如二氧化硫、硫化氢和恶臭气体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但是企业周边群众还是时常闻到橡胶恶臭气味。群众怨声载道,反响强烈。
据环保部门调查,目前我市多数橡胶生产企业的诞生、生产等过程都存在一些不合理性。主要表现在镇村区域规划不合理,一些橡胶企业周边居民点与厂区卫生防护距离严重不足。有的企业建办时间较早,当时周边无居民点,随着时代变化,农路农桥建设加快,企业周边逐渐搬入很多居住户,造成了卫生防护距离相对过近,有的不足20米,防护距离不能得到保证。
工艺落后,自动化程度不高。尤其是产生废气的主要工段炼胶工段,均为人工投料的手动生产线,生产设备密闭程度差、自动化程度低,产生大量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废气组分复杂,不易监测。橡胶废气的组分比较复杂,现阶段,基层环保部门还难以对其恶臭因子进行全面监测。排放执行的标准滞后,依然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因此监测结果的数据不具有代表性,与实际感受有一定的差距。
废气收集处置难度大。橡胶企业大多为开放式车间,对废气的有效收集比较困难,现有的收集系统基本都无法满足实际的需要,而废气的收集是处置的前提和关键环节,影响了整体处理效果。
废气处理工艺简单落后。目前普遍采用的是水喷淋或碱液吸收、活性炭吸附等工艺,缺乏新技术的推广和运用,无法针对性地进行有效处理。
个别企业擅自变更生产工艺和扩大生产规模。据悉,在全市15家橡胶企业中有9家存在擅自扩大生产规模的现象。部分企业废气吸收液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造成二次污染。脱硫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水、废气吸收过程中产生的废碱液、洗胶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未经处理排放情况严重。3家企业未建设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导致生产废水直接排放,污染了周边水环境。部分企业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在环保部门组织的几次突击检查中发现,为节约成本,部分企业治理设施不在运转,活性炭常年不更换。
首轮整治有效,二轮再推进
我市的橡胶产业虽然总量规模不是很大,但也是国内的生产基地之一。为此,一些经营者认为企业向国家交税了是有贡献的,而且周边的很多村民也在企业里上班得到了工资收入,橡胶厂有点味道是正常的。
诚然,橡胶企业为当地村民提供了就业机会,增加了收入,但产生的环境危害也不能因有经济贡献而忽视或者纵容。去年,我市环保局启动了橡胶制品行业的首轮整治。
第一轮整治的共有14家企业,总计投入资金680多万元,增设了18套废气治理装置,主要采取增设碱液喷淋吸收设施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对脱硫车间和炼胶车间无组织排放的烟气增设吸风罩和排风管道进行收集处理等措施,基本达到了整治工作目标要求。在检查验收过程中,环保局采取的方法:一是对照治理方案,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安装到位,废气收集效果和处理效果是否良好;二是调查询问企业生产、排污情况,了解处理设施运行状况。验收期间,规模较大的3到4家单位全天候生产,其余因考虑避峰用电,都是下午和夜间生产。
到目前为止,14家单位废气吸收和处理设施基本都安装到位。其中,南通回力橡胶有限公司整治成效尤为显著,该公司采用的UV光催化处理设施于去年9月中旬开始组织调试运行,处理效果比较明显;金轮橡胶(海门)有限公司、金誉橡塑(海门)有限公司和南通万润橡塑有限公司的吸收处理设施都比较到位,吸收处理效果较好。
通过去年的整治,环保部门依然发现有问题存在:现有废气治理设施建设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只重形式,没有实际的处理效果。废气设施运行情况不理想,治理效果不明显,未能及时更换水过滤、碱液吸收液、活性炭。工人实际操作水平不高,不能按章操作,放气时间过短,缸盖上下直开,废气直排。每家企业都不同程度存在脱硫过程中产生的开缸废气和密炼、开炼、精炼过程中产生的炼胶废气无组织排放的情况。
4月25日,环保局启动橡胶企业整治再推进工作,要求通过开展橡胶废气专项整治再推进工程,切实解决橡胶企业废气无组织排放变为有组织收集处理后排放,使橡胶废气恶臭气味大幅下降,实现周边群众无信访举报。
市环保局建立橡胶废气整治再推进公众监督员队伍。由10名人大代表和企业周边群众组成公众监督员队伍。同时组建橡胶废气整治再推进工程专家团队。公众监督员全过程参与专家推荐、调研摸底、方案制定、工程实施、组织验收等各个阶段的工作,享有推荐、否决、评审、举报投诉等权利,重点监督环保部门执法情况和企业整治效果,做好当地群众宣传引导工作。
环保局工作组邀请公众监督员对企业整治情况进行每周一巡查,对不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或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第一次发出限改或告诫通知,第二次以简报形式进行通报,第三次实施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整改,并通过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为从根本上解决橡胶企业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恶臭气味,环保部门也提出了一些建设性建议:建议调整工业产业结构,从产业布局角度考虑再生胶行业的发展道路,积极探索再生胶类生产企业进区入园的可行性;责令擅自扩大生产规模的生产企业停止扩建部分生产,擅自开工建设的企业停止生产,同时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未经批准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的企业,责令其停止生产,直至验收合格;推广并促进企业采用无毒或低毒生产原料及采用密闭化、机械自动化生产设备进行转型升级,针对目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无组织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外环境的状况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环保局下阶段将狠抓落实。对确定整改的企业,具体落实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任务如期完成;加强对橡胶企业日常环境监管力度,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同时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后督察,坚决依法从严处理环境违法行为;不断推进清洁生产和推广先进污染防治技术,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力度,督促企业从源头控制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建议当地政府逐步搬迁现有再生胶类生产企业或企业周边的住宅户,尽快消除由此产生的群企矛盾。
首轮整治有效,二轮再推进
我市的橡胶产业虽然总量规模不是很大,但也是国内的生产基地之一。为此,一些经营者认为企业向国家交税了是有贡献的,而且周边的很多村民也在企业里上班得到了工资收入,橡胶厂有点味道是正常的。
诚然,橡胶企业为当地村民提供了就业机会,增加了收入,但产生的环境危害也不能因有经济贡献而忽视或者纵容。去年,我市环保局启动了橡胶制品行业的首轮整治。
第一轮整治的共有14家企业,总计投入资金680多万元,增设了18套废气治理装置,主要采取增设碱液喷淋吸收设施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对脱硫车间和炼胶车间无组织排放的烟气增设吸风罩和排风管道进行收集处理等措施,基本达到了整治工作目标要求。在检查验收过程中,环保局采取的方法:一是对照治理方案,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安装到位,废气收集效果和处理效果是否良好;二是调查询问企业生产、排污情况,了解处理设施运行状况。验收期间,规模较大的3到4家单位全天候生产,其余因考虑避峰用电,都是下午和夜间生产。
到目前为止,14家单位废气吸收和处理设施基本都安装到位。其中,南通回力橡胶有限公司整治成效尤为显著,该公司采用的UV光催化处理设施于去年9月中旬开始组织调试运行,处理效果比较明显;金轮橡胶(海门)有限公司、金誉橡塑(海门)有限公司和南通万润橡塑有限公司的吸收处理设施都比较到位,吸收处理效果较好。
通过去年的整治,环保部门依然发现有问题存在:现有废气治理设施建设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只重形式,没有实际的处理效果。废气设施运行情况不理想,治理效果不明显,未能及时更换水过滤、碱液吸收液、活性炭。工人实际操作水平不高,不能按章操作,放气时间过短,缸盖上下直开,废气直排。每家企业都不同程度存在脱硫过程中产生的开缸废气和密炼、开炼、精炼过程中产生的炼胶废气无组织排放的情况。
4月25日,环保局启动橡胶企业整治再推进工作,要求通过开展橡胶废气专项整治再推进工程,切实解决橡胶企业废气无组织排放变为有组织收集处理后排放,使橡胶废气恶臭气味大幅下降,实现周边群众无信访举报。
市环保局建立橡胶废气整治再推进公众监督员队伍。由10名人大代表和企业周边群众组成公众监督员队伍。同时组建橡胶废气整治再推进工程专家团队。公众监督员全过程参与专家推荐、调研摸底、方案制定、工程实施、组织验收等各个阶段的工作,享有推荐、否决、评审、举报投诉等权利,重点监督环保部门执法情况和企业整治效果,做好当地群众宣传引导工作。
环保局工作组邀请公众监督员对企业整治情况进行每周一巡查,对不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或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第一次发出限改或告诫通知,第二次以简报形式进行通报,第三次实施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整改,并通过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为从根本上解决橡胶企业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恶臭气味,环保部门也提出了一些建设性建议:建议调整工业产业结构,从产业布局角度考虑再生胶行业的发展道路,积极探索再生胶类生产企业进区入园的可行性;责令擅自扩大生产规模的生产企业停止扩建部分生产,擅自开工建设的企业停止生产,同时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未经批准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的企业,责令其停止生产,直至验收合格;推广并促进企业采用无毒或低毒生产原料及采用密闭化、机械自动化生产设备进行转型升级,针对目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无组织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外环境的状况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环保局下阶段将狠抓落实。对确定整改的企业,具体落实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任务如期完成;加强对橡胶企业日常环境监管力度,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同时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后督察,坚决依法从严处理环境违法行为;不断推进清洁生产和推广先进污染防治技术,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力度,督促企业从源头控制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建议当地政府逐步搬迁现有再生胶类生产企业或企业周边的住宅户,尽快消除由此产生的群企矛盾。
本报记者陈亚东
我市现有橡胶生产企业15家,分布比较分散,主要集中在东北部乡镇,其中包场镇5家、正余镇4家、余东镇2家、悦来镇1家、四甲镇1家、滨江街道1家、常乐镇1家。除海门市江海橡胶有限公司(老企业,无环评)、南通市双飞橡塑有限公司外,其余企业均经环保局审批同意,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其中,南通回力橡胶有限公司、南通康大橡胶有限公司、金誉橡塑(海门)有限公司通过了市环保局验收。15家企业中,13家有环评手续,占总数的87%;但至今通过验收的只有三家,占总数的20%。
全市橡胶生产企业大小不一,其中南通回力橡胶和金轮橡胶企业的生产规模和能力占整个行业的约70%,回力橡胶2013年年产7万吨,利税9800万元;金轮橡胶年产2.5万吨,利税2164万元。
橡胶产业成为投诉经济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条件飞速提升,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多年积累的各类环境矛盾逐渐显现,去年全市橡胶废气污染信访件227起,占环保局环境信访总量的近20%。其中南通回力橡胶有限公司(22起)、海门市南翔橡塑有限公司(27起)、南通康大橡胶有限公司(17起)、南通市双飞橡塑有限公司(15起)、南通佳宇橡胶有限公司(21起)、南通展麒橡胶有限公司(24起)、南通大华橡胶有限公司(26起)、海门市江海橡胶有限公司(15起)等企业,主要集中在包场、正余和常乐镇的麒麟地区。
目前,我市15家橡胶企业主要产品为再生胶和丁基胶,各企业建设的废气污染防治方法主要为焚烧除臭法、碱水喷淋法和生物过滤池处理法。在脱硫和精炼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和无组织橡胶废气虽经环保局环境监测站测试,排放的废气污染因子如二氧化硫、硫化氢和恶臭气体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但是企业周边群众还是时常闻到橡胶恶臭气味。群众怨声载道,反响强烈。
据环保部门调查,目前我市多数橡胶生产企业的诞生、生产等过程都存在一些不合理性。主要表现在镇村区域规划不合理,一些橡胶企业周边居民点与厂区卫生防护距离严重不足。有的企业建办时间较早,当时周边无居民点,随着时代变化,农路农桥建设加快,企业周边逐渐搬入很多居住户,造成了卫生防护距离相对过近,有的不足20米,防护距离不能得到保证。
工艺落后,自动化程度不高。尤其是产生废气的主要工段炼胶工段,均为人工投料的手动生产线,生产设备密闭程度差、自动化程度低,产生大量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废气组分复杂,不易监测。橡胶废气的组分比较复杂,现阶段,基层环保部门还难以对其恶臭因子进行全面监测。排放执行的标准滞后,依然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因此监测结果的数据不具有代表性,与实际感受有一定的差距。
废气收集处置难度大。橡胶企业大多为开放式车间,对废气的有效收集比较困难,现有的收集系统基本都无法满足实际的需要,而废气的收集是处置的前提和关键环节,影响了整体处理效果。
废气处理工艺简单落后。目前普遍采用的是水喷淋或碱液吸收、活性炭吸附等工艺,缺乏新技术的推广和运用,无法针对性地进行有效处理。
个别企业擅自变更生产工艺和扩大生产规模。据悉,在全市15家橡胶企业中有9家存在擅自扩大生产规模的现象。部分企业废气吸收液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造成二次污染。脱硫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水、废气吸收过程中产生的废碱液、洗胶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未经处理排放情况严重。3家企业未建设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导致生产废水直接排放,污染了周边水环境。部分企业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在环保部门组织的几次突击检查中发现,为节约成本,部分企业治理设施不在运转,活性炭常年不更换。
首轮整治有效,二轮再推进
我市的橡胶产业虽然总量规模不是很大,但也是国内的生产基地之一。为此,一些经营者认为企业向国家交税了是有贡献的,而且周边的很多村民也在企业里上班得到了工资收入,橡胶厂有点味道是正常的。
诚然,橡胶企业为当地村民提供了就业机会,增加了收入,但产生的环境危害也不能因有经济贡献而忽视或者纵容。去年,我市环保局启动了橡胶制品行业的首轮整治。
第一轮整治的共有14家企业,总计投入资金680多万元,增设了18套废气治理装置,主要采取增设碱液喷淋吸收设施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对脱硫车间和炼胶车间无组织排放的烟气增设吸风罩和排风管道进行收集处理等措施,基本达到了整治工作目标要求。在检查验收过程中,环保局采取的方法:一是对照治理方案,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安装到位,废气收集效果和处理效果是否良好;二是调查询问企业生产、排污情况,了解处理设施运行状况。验收期间,规模较大的3到4家单位全天候生产,其余因考虑避峰用电,都是下午和夜间生产。
到目前为止,14家单位废气吸收和处理设施基本都安装到位。其中,南通回力橡胶有限公司整治成效尤为显著,该公司采用的UV光催化处理设施于去年9月中旬开始组织调试运行,处理效果比较明显;金轮橡胶(海门)有限公司、金誉橡塑(海门)有限公司和南通万润橡塑有限公司的吸收处理设施都比较到位,吸收处理效果较好。
通过去年的整治,环保部门依然发现有问题存在:现有废气治理设施建设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只重形式,没有实际的处理效果。废气设施运行情况不理想,治理效果不明显,未能及时更换水过滤、碱液吸收液、活性炭。工人实际操作水平不高,不能按章操作,放气时间过短,缸盖上下直开,废气直排。每家企业都不同程度存在脱硫过程中产生的开缸废气和密炼、开炼、精炼过程中产生的炼胶废气无组织排放的情况。
4月25日,环保局启动橡胶企业整治再推进工作,要求通过开展橡胶废气专项整治再推进工程,切实解决橡胶企业废气无组织排放变为有组织收集处理后排放,使橡胶废气恶臭气味大幅下降,实现周边群众无信访举报。
市环保局建立橡胶废气整治再推进公众监督员队伍。由10名人大代表和企业周边群众组成公众监督员队伍。同时组建橡胶废气整治再推进工程专家团队。公众监督员全过程参与专家推荐、调研摸底、方案制定、工程实施、组织验收等各个阶段的工作,享有推荐、否决、评审、举报投诉等权利,重点监督环保部门执法情况和企业整治效果,做好当地群众宣传引导工作。
环保局工作组邀请公众监督员对企业整治情况进行每周一巡查,对不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或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第一次发出限改或告诫通知,第二次以简报形式进行通报,第三次实施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整改,并通过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为从根本上解决橡胶企业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恶臭气味,环保部门也提出了一些建设性建议:建议调整工业产业结构,从产业布局角度考虑再生胶行业的发展道路,积极探索再生胶类生产企业进区入园的可行性;责令擅自扩大生产规模的生产企业停止扩建部分生产,擅自开工建设的企业停止生产,同时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未经批准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的企业,责令其停止生产,直至验收合格;推广并促进企业采用无毒或低毒生产原料及采用密闭化、机械自动化生产设备进行转型升级,针对目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无组织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外环境的状况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环保局下阶段将狠抓落实。对确定整改的企业,具体落实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任务如期完成;加强对橡胶企业日常环境监管力度,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同时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后督察,坚决依法从严处理环境违法行为;不断推进清洁生产和推广先进污染防治技术,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力度,督促企业从源头控制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建议当地政府逐步搬迁现有再生胶类生产企业或企业周边的住宅户,尽快消除由此产生的群企矛盾。
首轮整治有效,二轮再推进
我市的橡胶产业虽然总量规模不是很大,但也是国内的生产基地之一。为此,一些经营者认为企业向国家交税了是有贡献的,而且周边的很多村民也在企业里上班得到了工资收入,橡胶厂有点味道是正常的。
诚然,橡胶企业为当地村民提供了就业机会,增加了收入,但产生的环境危害也不能因有经济贡献而忽视或者纵容。去年,我市环保局启动了橡胶制品行业的首轮整治。
第一轮整治的共有14家企业,总计投入资金680多万元,增设了18套废气治理装置,主要采取增设碱液喷淋吸收设施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对脱硫车间和炼胶车间无组织排放的烟气增设吸风罩和排风管道进行收集处理等措施,基本达到了整治工作目标要求。在检查验收过程中,环保局采取的方法:一是对照治理方案,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安装到位,废气收集效果和处理效果是否良好;二是调查询问企业生产、排污情况,了解处理设施运行状况。验收期间,规模较大的3到4家单位全天候生产,其余因考虑避峰用电,都是下午和夜间生产。
到目前为止,14家单位废气吸收和处理设施基本都安装到位。其中,南通回力橡胶有限公司整治成效尤为显著,该公司采用的UV光催化处理设施于去年9月中旬开始组织调试运行,处理效果比较明显;金轮橡胶(海门)有限公司、金誉橡塑(海门)有限公司和南通万润橡塑有限公司的吸收处理设施都比较到位,吸收处理效果较好。
通过去年的整治,环保部门依然发现有问题存在:现有废气治理设施建设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只重形式,没有实际的处理效果。废气设施运行情况不理想,治理效果不明显,未能及时更换水过滤、碱液吸收液、活性炭。工人实际操作水平不高,不能按章操作,放气时间过短,缸盖上下直开,废气直排。每家企业都不同程度存在脱硫过程中产生的开缸废气和密炼、开炼、精炼过程中产生的炼胶废气无组织排放的情况。
4月25日,环保局启动橡胶企业整治再推进工作,要求通过开展橡胶废气专项整治再推进工程,切实解决橡胶企业废气无组织排放变为有组织收集处理后排放,使橡胶废气恶臭气味大幅下降,实现周边群众无信访举报。
市环保局建立橡胶废气整治再推进公众监督员队伍。由10名人大代表和企业周边群众组成公众监督员队伍。同时组建橡胶废气整治再推进工程专家团队。公众监督员全过程参与专家推荐、调研摸底、方案制定、工程实施、组织验收等各个阶段的工作,享有推荐、否决、评审、举报投诉等权利,重点监督环保部门执法情况和企业整治效果,做好当地群众宣传引导工作。
环保局工作组邀请公众监督员对企业整治情况进行每周一巡查,对不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或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第一次发出限改或告诫通知,第二次以简报形式进行通报,第三次实施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整改,并通过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为从根本上解决橡胶企业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恶臭气味,环保部门也提出了一些建设性建议:建议调整工业产业结构,从产业布局角度考虑再生胶行业的发展道路,积极探索再生胶类生产企业进区入园的可行性;责令擅自扩大生产规模的生产企业停止扩建部分生产,擅自开工建设的企业停止生产,同时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未经批准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的企业,责令其停止生产,直至验收合格;推广并促进企业采用无毒或低毒生产原料及采用密闭化、机械自动化生产设备进行转型升级,针对目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无组织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外环境的状况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环保局下阶段将狠抓落实。对确定整改的企业,具体落实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任务如期完成;加强对橡胶企业日常环境监管力度,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同时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后督察,坚决依法从严处理环境违法行为;不断推进清洁生产和推广先进污染防治技术,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力度,督促企业从源头控制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建议当地政府逐步搬迁现有再生胶类生产企业或企业周边的住宅户,尽快消除由此产生的群企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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