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6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博爱杰杰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向TA提问 私信TA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采纳数:4148
获赞数:38806
具有27年法律工作经验曾在纪委监察局工作,曾在国家机关从事了30年公务员。电话18140040318;QQ群44927818
向TA提问 私信TA
关注
展开全部
离婚纠纷建议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只有诉讼解决,具体委托律师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章 离 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章 离 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展开全部
好聚好散。以免未来伤害更大。希望她有一天能够明白吧。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能不离,最好不离。
你能保证,离婚你会更快乐吗?
如果可以,那么,分居半年,起诉离婚。
但你不会觉得这样,对妻子太过残忍了吗?她没有做错什么,想照顾你一辈子,而你,真的能找到你要的那份感情吗?
你能保证,离婚你会更快乐吗?
如果可以,那么,分居半年,起诉离婚。
但你不会觉得这样,对妻子太过残忍了吗?她没有做错什么,想照顾你一辈子,而你,真的能找到你要的那份感情吗?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