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美术学院2017年美术学专业需要统考成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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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美术学院2017年本科生招生简章 一、 招生专业、计划和科目
专业
备注:专业计划以辽宁省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二、招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现役军人须经军级以上政治部批准));
(3)热爱美术事业,身心健康,非色盲或者色弱者;
(4)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者(辽宁省考生报考书法学、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不要求省统考合格,其他省的考生具体以各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文件为准);
(5)考生在户口所在地招考办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考,限英语、日语考生。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办法和考试安排
(一)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
第一步:登陆鲁迅美术学院官方网站招生就业栏目;
第二步: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招生简章”和“承诺书”,如实填写各项信息;
第三步:上传身份证、省统考合格证或准考证以及手持身份证正面照;
第四步:选择志愿,报考美术学专业的考生须上传美术作品赏析文章和赏析作品照片电子版;
第五步:选择考点,考生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省关于艺术类招考的相关文件并按照文件要求选择相应的考点;
第六步: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不接受现场报名及现金缴费。
(二)校考考点
备注:1、网上报名系统限制每个身份证号仅能报名一次,请考生务必记住密码。如密码遗
失可点击“忘记密码”,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即可找回密码。
2、考务费按报名系统有关缴费标准执行,缴费成功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考务费
不予退还。
3、考前丢失身份证的考生,须到公安部门开具带有二代身份证相片的户籍证明。
(三)志愿填报
1、考生可兼报沈阳和大连两个校区的专业志愿,在书法学、中国画、绘画、雕塑、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中限选三个专业志愿,如报考中日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可申报四个专业志愿。
2、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招生章程以及所在地省级招委会公布的招生规定后,按要求选择填报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现场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以选择网上和现场两种方式进行确认:
备注:1、省外考点考试时间分为两天,第一天绘画类和摄影类专业考试,第二天设计类专业
考试;
2、兼报两个校区专业的外省考生必须在我院设置的外省考点报名确认,报考沈阳校
区专业的外省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外省考点参加考试;
3、只报考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报名确认与考试均在
大连校区;
4、考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画板、画架、考试用水等用品自备,我院提供凳子。
四、文化课考试通知单相关事项
依据我院招生工作安排,考生于2017年4月20日左右可登陆鲁迅美术学院官方网站查询并打印《文化课考试通知单》。专业加试成绩一门不及格者,不发放《文化课考试通知单》;美术学专业成绩设合格线。
五、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
1、由考生户籍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办理。
2、体检具体办法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条例执行。
六、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鲁迅美术学院根据考生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考试成绩及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计算办法及文化课要求:各专业(类)方向的综合分计算公式、语文、英语单科和总分要求详见下表(以下对文化课分数要求:我院按考生文化课高考原始分计算,总分满分750分,单科满分150分计)。
备注:绘画类包括(中国画、绘画、雕塑、动画),摄影类包括(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设计类包括(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
3、录取一般原则:
(1)录取时依据分数优先原则,按照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顺序录取。高考志愿填报时考生必须按照在我院校考所报的专业范围内填报,顺序可调整。如考生所在省份填报数目栏少于我院专业加试时所报专业志愿,以高考志愿顺序优先录取,其余志愿顺序按照我院专业加试时所报志愿顺序录取。中日合作办学专业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依据成绩录取。
(2)认可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相关规定但按照各省原始分录取。各专业成绩排名第一的辽宁省考生、外省考生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或外语单科最低控制线可降5分参加排队录取(不包括美术学专业)。
(3)文理兼招的专业依据成绩统一排名录取。
(4)录取过程中如果出现并列情况:
书法学、中国画、绘画、雕塑、动画、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分数优先录取。
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中日合作办学专业录取专业课总分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分数优先录取。
美术学专业录取美术作品赏析文章分数高的考生;如赏析文章成绩并列,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分数优先录取。
(5)凡被录取的新生,本院于七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6)考生被我院相关专业录取后,如所属专业含招考方向的考生需在8月20日至91月1日之间登录本科生报名网站填报相关招考方向,必须按照规定说明进行填写,不填写者视为服从。
七、有关规定
1、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以及复试成绩明显低于入学考试成绩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相关规定处理。
2、学费及奖学金:美术学专业每生学费8000元/学年,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每生学费13000元/学年,其它各专业每生学费14000元/学年;学习期间实行奖学金制度。中日合作办学专业的学费及相关信息参见简介。
3、美术学院学习费用相对较高。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履行“按规定交纳学费及有关费用”的义务。未经学院批准,学生不得拖欠学费、住宿费,请考生报考时慎重选择。沈阳校区沈阳市内学生根据情况安排住宿,大连校区新生全部住校。辽宁省内新生不迁转户口,省外新生自愿。
专业
备注:专业计划以辽宁省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二、招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现役军人须经军级以上政治部批准));
(3)热爱美术事业,身心健康,非色盲或者色弱者;
(4)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者(辽宁省考生报考书法学、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不要求省统考合格,其他省的考生具体以各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文件为准);
(5)考生在户口所在地招考办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考,限英语、日语考生。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办法和考试安排
(一)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
第一步:登陆鲁迅美术学院官方网站招生就业栏目;
第二步: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招生简章”和“承诺书”,如实填写各项信息;
第三步:上传身份证、省统考合格证或准考证以及手持身份证正面照;
第四步:选择志愿,报考美术学专业的考生须上传美术作品赏析文章和赏析作品照片电子版;
第五步:选择考点,考生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省关于艺术类招考的相关文件并按照文件要求选择相应的考点;
第六步: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不接受现场报名及现金缴费。
(二)校考考点
备注:1、网上报名系统限制每个身份证号仅能报名一次,请考生务必记住密码。如密码遗
失可点击“忘记密码”,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即可找回密码。
2、考务费按报名系统有关缴费标准执行,缴费成功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考务费
不予退还。
3、考前丢失身份证的考生,须到公安部门开具带有二代身份证相片的户籍证明。
(三)志愿填报
1、考生可兼报沈阳和大连两个校区的专业志愿,在书法学、中国画、绘画、雕塑、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中限选三个专业志愿,如报考中日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可申报四个专业志愿。
2、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招生章程以及所在地省级招委会公布的招生规定后,按要求选择填报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现场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以选择网上和现场两种方式进行确认:
备注:1、省外考点考试时间分为两天,第一天绘画类和摄影类专业考试,第二天设计类专业
考试;
2、兼报两个校区专业的外省考生必须在我院设置的外省考点报名确认,报考沈阳校
区专业的外省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外省考点参加考试;
3、只报考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报名确认与考试均在
大连校区;
4、考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画板、画架、考试用水等用品自备,我院提供凳子。
四、文化课考试通知单相关事项
依据我院招生工作安排,考生于2017年4月20日左右可登陆鲁迅美术学院官方网站查询并打印《文化课考试通知单》。专业加试成绩一门不及格者,不发放《文化课考试通知单》;美术学专业成绩设合格线。
五、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
1、由考生户籍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办理。
2、体检具体办法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条例执行。
六、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鲁迅美术学院根据考生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考试成绩及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计算办法及文化课要求:各专业(类)方向的综合分计算公式、语文、英语单科和总分要求详见下表(以下对文化课分数要求:我院按考生文化课高考原始分计算,总分满分750分,单科满分150分计)。
备注:绘画类包括(中国画、绘画、雕塑、动画),摄影类包括(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设计类包括(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
3、录取一般原则:
(1)录取时依据分数优先原则,按照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顺序录取。高考志愿填报时考生必须按照在我院校考所报的专业范围内填报,顺序可调整。如考生所在省份填报数目栏少于我院专业加试时所报专业志愿,以高考志愿顺序优先录取,其余志愿顺序按照我院专业加试时所报志愿顺序录取。中日合作办学专业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依据成绩录取。
(2)认可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相关规定但按照各省原始分录取。各专业成绩排名第一的辽宁省考生、外省考生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或外语单科最低控制线可降5分参加排队录取(不包括美术学专业)。
(3)文理兼招的专业依据成绩统一排名录取。
(4)录取过程中如果出现并列情况:
书法学、中国画、绘画、雕塑、动画、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分数优先录取。
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中日合作办学专业录取专业课总分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分数优先录取。
美术学专业录取美术作品赏析文章分数高的考生;如赏析文章成绩并列,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分数优先录取。
(5)凡被录取的新生,本院于七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6)考生被我院相关专业录取后,如所属专业含招考方向的考生需在8月20日至91月1日之间登录本科生报名网站填报相关招考方向,必须按照规定说明进行填写,不填写者视为服从。
七、有关规定
1、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以及复试成绩明显低于入学考试成绩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相关规定处理。
2、学费及奖学金:美术学专业每生学费8000元/学年,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每生学费13000元/学年,其它各专业每生学费14000元/学年;学习期间实行奖学金制度。中日合作办学专业的学费及相关信息参见简介。
3、美术学院学习费用相对较高。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履行“按规定交纳学费及有关费用”的义务。未经学院批准,学生不得拖欠学费、住宿费,请考生报考时慎重选择。沈阳校区沈阳市内学生根据情况安排住宿,大连校区新生全部住校。辽宁省内新生不迁转户口,省外新生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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