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的财产分配,母亲和继父生活了16年,他们有一处房产,还有继父死后的20个月工资,这些怎么分配?
继父病重母亲一直细心照顾,曾经说过房子留给母亲,还写了遗嘱,但是没有手印也是他妹妹妹夫代写的,只是继父签的名,他有一子一女,母亲和继父结婚时女儿结婚了,儿子19虚岁,还在...
继父病重母亲一直细心照顾,曾经说过房子留给母亲,还写了遗嘱,但是没有手印也是他妹妹妹夫代写的,只是继父签的名,他有一子一女,母亲和继父结婚时女儿结婚了,儿子19虚岁,还在上学,我也在上初中,房子是婚后10年买的,母亲一直没工作,继父是有工资的,在病重后期他的家人一直偷劝继父把财产留给子女,不让留给我妈妈,慢慢的继父就对我母亲越来越不好,总是对我母亲发脾气,他家人的态度也越来越明确,就是不想把房子和工资留给我母亲,现在继父还没过世,只是病得很重,我应该怎么不让我母亲受委屈,保护好本该属于母亲的财产呢,到底这个财产应该怎么分配呢?还有继父以前有房子,在他8年前得结肠癌时卖了,钱给他儿子结婚用了,这个房子是彻彻底底的婚后财产,我母亲该得多少,继父的遗嘱还能算数吗?估计他会改遗嘱的,要是那样我母亲是不是就一无所有了,继父的单位都是他家认识的人,要是那20个月工资不给我母亲我们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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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按不按手印效果是一样地,遗嘱只能对夫妻共有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那一半是有效的。如果你继父遗嘱中没有写明婚前的财产只给自己子女,那你继父婚前购买的楼房有50%是属于自己的,也就是说这50%中有三分之一是属于你母亲的(你没有份,因为你和继父没有构成长期的扶养关系)。而你继父婚后的财产和你母亲是共同拥有的,他没有权利进行遗嘱分配属于你母亲的那一份,也就是说他想把婚后买的楼全给他儿子是不成立的。建议楼主和继父商量,毕竟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最后一张遗嘱才是有效的,你继父如果把房子都给了你母亲,你就不要争你继父婚前的那点财产了,如果你继父只给你母亲留了一半房子,那你可以争你继父的婚前财产(前提你继父没有立遗嘱),还有20个月的工资是夫妻共有财产你母亲有50%所有,和另外50% 的三分之一,总之属于你的法律肯定会给你,你多争的费很大劲也只能得一小部分,多陪陪老头,毕竟日子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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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有两个以上遗嘱的以后遗嘱为准,有公证遗嘱的按公证的为准。
2,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包括有抚养管辖的继子女),你母亲与你继父结婚时你还未成年,与你母亲继父共同生活属于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在本案中,
你母亲,你,已经你继父的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的话你们4人具有同等继承权。你继父有父母的话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和你们一样。
4,关于你母亲和继父婚后的财产,属于他们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婚后房子,一半属于你母亲,另一半才是你继父的遗产,有你们4人共同继承。
你继父婚后的收入包括工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母亲都有权先分割一半。
2,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包括有抚养管辖的继子女),你母亲与你继父结婚时你还未成年,与你母亲继父共同生活属于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在本案中,
你母亲,你,已经你继父的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的话你们4人具有同等继承权。你继父有父母的话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和你们一样。
4,关于你母亲和继父婚后的财产,属于他们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婚后房子,一半属于你母亲,另一半才是你继父的遗产,有你们4人共同继承。
你继父婚后的收入包括工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母亲都有权先分割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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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那20个月的工资怎么开呢,是不是去单位出示什么证明呢,我母亲能去领工资吗?要是继父有遗嘱把财产留给他子女我和我母亲还能分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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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资怎么开,先去公司咨询,公司要什么证明你们就去办。
关于你继父生前把财产给其子女,属于对其子女的赠与,正常不能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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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婚后财产,你母亲有一半,
20个月工资基本上是遗属费,应该给你母亲。不过个人意见,人家都养活你母亲十几年,房子也有一半,这遗属费就不要争了。
从法律上说那份遗嘱无效。
晕,楼主继父还没死,楼主就开始算计他们的房子了?
重新理一下:
16年前,楼主初中时,母亲带着楼主嫁给了楼主继父。
而楼主母亲一直没有工作。也就是说,楼主上高中大学的费用这个继父出了。
后来楼主继父得了癌症,楼主怕他继父改遗嘱,他母亲竹篮打水一场空。
从法律上来说,楼主母亲和楼主都有份,但总感觉有点不对劲,总结一点:楼主无耻!
再补充一点让楼主可以安心的,楼主继父如果是行政事业单位(国企不知道有没有),楼主母亲没有工作,去世后,楼主母亲可以每月领取遗属费,一直到死。标准各地不一。
20个月工资基本上是遗属费,应该给你母亲。不过个人意见,人家都养活你母亲十几年,房子也有一半,这遗属费就不要争了。
从法律上说那份遗嘱无效。
晕,楼主继父还没死,楼主就开始算计他们的房子了?
重新理一下:
16年前,楼主初中时,母亲带着楼主嫁给了楼主继父。
而楼主母亲一直没有工作。也就是说,楼主上高中大学的费用这个继父出了。
后来楼主继父得了癌症,楼主怕他继父改遗嘱,他母亲竹篮打水一场空。
从法律上来说,楼主母亲和楼主都有份,但总感觉有点不对劲,总结一点:楼主无耻!
再补充一点让楼主可以安心的,楼主继父如果是行政事业单位(国企不知道有没有),楼主母亲没有工作,去世后,楼主母亲可以每月领取遗属费,一直到死。标准各地不一。
追问
你不了解就不要说太多,我母亲没工作,但是一直种地,养家禽,还一直伺候爷爷到最后,爷爷也是癌症,我在这个家就待了2年,就出去打工赚钱了,上什么高中大学啊,之后都是我尽孝给他们买东西,继父病了,我也拿钱给他看病,联系看病的大夫,他的女儿早就结婚了,却从不关心他父亲,是我这个女儿一直尽孝,我老公也是在他住院时出钱出力,你怎么能这么说话呢,我担心母亲要是家没了,最后的寄托也没有了,这有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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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遗嘱,肯定是按遗嘱办理继承手续,如果没有遗嘱,你母亲是你继父的第一继承人,然后才是子女(包括你)!该怎样做就怎样做,好好对待你继父,是你的就是你的,必要时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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