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管制刀具刀尖角度为什么要60度以内?
非管制刀具刀尖角度大于60度,通常情况下不会造成严重伤害。
江苏省公安厅经研究并请示公安部同意,对管制刀具的认定标准作了相应的补充规定。规定中说,除未开刀刃且刀尖倒角半径R大于2.5毫米的各类武术、工艺、礼品等刀具不属于管制刀具范畴外,
未开刀刃且无刀尖或平头的各类武术、工艺、礼品等刀具也不属于管制刀具范畴;而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马刀等刀具,凡符合管制刀具认定标准的,一律列为管制刀具实施管理。
扩展资料:
一、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管制刀具:
1、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
2、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3、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4、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5、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6、未开刀刃且刀尖倒角半径R大于2.5毫米的各类武术、工艺、礼品等刀具不属于管制刀具范畴。
7、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马刀等刀具的管制范围认定标准,由少数民族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参照本标准制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管制刀具
我们从“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是管制刀具这个定义上推断非管制具刀应该是“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不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先避开”刀身长度不超过220毫米“的问题,单谈为什么”刀尖角度大于60度以上的是非管制刀具“的问题:一、这与单位面积的受力作用有关,如同样大小的作用力的情况下,着力点的面积越大,单位面积的受力就越小,反之,着力点越小,单位面积的受力就越大,比如一支铅笔和一颗绣花针用同样的力刺入人体,那显然绣花针的穿透力就比铅笔的穿透力强得多;二、管制刀具刀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对人体的伤害程度,刀尖角度大于60度的刀刺入人体时可能不会造成较大的伤害,对社会的危害较小,而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刀刺入人体时可能会造成较大的伤害,甚致人死亡,社会的危害性大;刀尖角度60度是一个明确的分界线,这是经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得以认证的技术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