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刚刚在QQ上以京东刷单之名被骗3000元,能帮我解决吗
1、报警。需要说明的是,各地的报警电话都是110,不会是其他的号码。报警后,虽说挽回损失的希望不大,但还有万一的机会。
2、长点心。以后别再上这种当。要牢记这句古语:“吃一堑,长一智。”也不要再相信天上掉馅饼的事了。特别是像网络刷单,网络兼职之类的骗局。
3、把自己的经历说出来,警示他人。让善良的无辜之人不再上当受骗。
4、需要强调的是,不要相信网络黑客什么的会给你找回钱财,全部都是先收你费,然后把你拉黑的。相信黑客能找加被骗钱财的,往往是另一个骗局的开始。
扩展资料
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上海市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1997年4月24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上海市认定诈骗罪具体数额标准作如下规定:
一、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4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诈骗罪
遇网络诈骗可拨打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电话12377。举报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时,举报主体应提供与网络举报事项相应的信息网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样本截图等举报基本材料,以及举报信、相关部门来函、相关证明证据等举报要件。
举报主体在网上成功提交举报信息后,将收到一个查询码,通过查询码,可以确认举报的信息已收到。举报中心受理的举报,将依据相关规定转交各地网信部门、相关网站或相关部门依法依规研处。
扩展资料:
公安部联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启动了网络诈骗举报联动处置工作机制,所有相关网民举报将接入联动处置平台,及时开展侦查,对诈骗网站、诈骗账号、网上诈骗信息将及时关停和清理。
据公安部有关负责人称,联动处置机制以公安机关网安“大数据”战略为引领,把所有成员单位发现和接收的涉及网络诈骗的网民举报接入联动处置平台,及时对涉嫌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线索开展侦查调查,对诈骗网站、诈骗账号、网上诈骗信息及时予以关停和清理。针对网民举报的一批网络诈骗线索,公安机关正在开展侦查调查。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网信办-举报指南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网络诈骗举报联动机制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