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乐最初是指在贵族演奏的什么音乐使用什么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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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乐 室内乐
Chamber music,原意是指在房间内演奏的“家庭式”的音乐,后引伸为在比较小的场所演奏的音乐。在十四世纪的欧洲音乐中,室内乐是和演唱、演奏形式正规、声音宏大的宗教音乐相对而言的,到后来则是和交响音乐、歌剧、舞剧音乐相对而言。大约到十八世纪时,室内乐的概念多半和家庭生活中娱乐性的音乐有关。后来,维也纳古典乐派的大师们逐步完善了室内乐中的各种体裁形式并赋予新的活力。而后的浪漫派音乐家们又进一步发展和充实了室内乐的形式和内容。在浪漫派以后的室内乐作品中,更加注重了情感的抒发,同时具有某种“标题”的性质,有时则直接加以标题。例如柴可夫斯基的a小调钢琴三重奏《怀念一位艺术大师》就表现了作者对密友、钢琴家鲁宾斯坦的怀念之情。在近现代各种流派的音乐中,室内乐更是作曲家们喜用的形式之一,这大概主要是因为各种探索性、实验性的作曲技术,通过室内乐能够更方便地被演奏和介绍给听众的缘故吧。
室内乐本应包括各种器乐独奏和声乐独唱,但现在,人们一般所说的室内乐常常是指由单件乐器担任独立声部的器乐重奏和声乐曲中的浪漫曲、带伴奏的重唱曲。声乐的重唱曲常见的有:男声二重唱、女声二重唱、男女声二重唱、女声三重唱、男声四重唱等。室内乐重奏曲可以是为同一种类乐器写的,如弦乐重奏、木管重奏等;也可以是为不同种类乐器而写的,如有钢琴参加的重奏称为钢琴重奏。室内乐重奏中乐器的组合形式繁多,最常见的有。钢琴三重奏—钢琴、小提琴、大提琴各一;弦乐四重奏—第一小提琴、第二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各一;钢琴五重奏—钢琴加上弦乐四重奏的乐器等等。
由于室内乐重奏的每一声部都相当独立和个性化,所以它的写作技法通常比较复杂而细致,除了一般的主题发展手法外,多样化的复调音乐手法在重奏曲中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近代室内乐重奏曲的曲式结构多为含有奏鸣曲式乐章的多乐章套曲。和交响乐作品相比较,室内乐重奏显得感情细腻、含蓄,而且更加注意发挥每件乐器的技巧和表情的“潜力”,对各声部的乐器在组合关系上也更加精雕细镂。因此,这就要求作曲家必须有高度的艺术技巧水平,演奏者也必须配合默契,而欣赏者则要比较仔细、用心地“深入”音乐,才能对其中的妙处心领神会。
在所有的室内乐重奏中,弦乐四重奏是最重要和最有代表性的重奏形式。这是由于它具有最多样化的演奏技巧,最丰富的表现力,最擅长于旋律的歌唱性,同时又有宽广的音域、音区和音色的对比。德国古典作曲家海顿是这一体裁的最早的杰出大师。他一生中共写了八十三部弦乐四重奏和数十部其他形式的重奏曲,以致人们普遍认为他的四重奏创作促进了当时整个欧洲的家庭音乐生活的广泛发展。
海顿的朋友、文学家司汤达曾把海顿早期的弦乐四重奏形象而生动地比喻为四个人的谈话:“第一小提琴象是一位中年的健谈人,他总找话题来维持着谈话。第二小提琴是第一小提琴的朋友,他竭力设法强调第一小提琴的话中的机智,很少表白自己,参加谈话时,只支持别人的意见而不提出自己的意见。大提琴是一位庄重的人,有学问而好讲道理,他用虽简单,然而中肯的论断支持第一小提琴的意见。至于中提琴,则是一位善良而有些饶舌的妇人,她丝毫讲不出重要的意见,但是却经常插嘴。”这个比喻虽然风趣得近乎开玩笑,但对于听众们在欣赏四重奏(乃至于欣赏其它室内乐重奏)时注意掌握它的特点—每个声部中乐器各自的个性特色—却是多少有些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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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含义:
原指西方贵族宫廷中由少数人演奏、演唱,为少数听众演出的音乐,它有别于当时的教堂音乐和戏剧音乐。
现在指由一件或几件乐器演奏的小型器乐曲,主要指重奏曲和小型器乐合奏曲,区别于大型管弦乐。
2、产生与发展:
室内乐大约于16世纪末产生于意大利。从现在的角度来看,它是一种小型器乐合奏形式。但如果从历史角度考察它,就会发现这种音乐形式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内涵。
16—18世纪初,当时的音乐被分为三大类:教会音乐、戏剧音乐和室内乐。当时的室内乐与教会音乐、戏剧音乐的表演场地和规模有所不同,它是在私人(贵族)家里表演的声乐或小型器乐曲,由于贵族们喜好音乐,他们常会找些志同道合的音乐人士一同演出,于是就形成了最早的室内乐形式。
18世纪中期-19世纪上半叶,随着音乐逐渐走进市民阶层,表演地点也从私人家庭移到公开的音乐表演场所,使室内乐在含义上有了新的变化,它成为由少数乐器表演的(主要指弦乐四重奏),与具体演出场所无关的现代室内乐。
19世纪中期至末期,大多数重要的室内乐作品都出自德国作曲家之手,如舒伯特、门德尔松、舒曼、勃拉姆斯等,虽然乐器的组合主要沿用古典主义时期的形式,但也发生了一些变化,通常为二至九人的重奏组合,最典型的例子是舒伯特的钢琴五重奏《鳟鱼》。
进入20世纪,传统的室内乐受到很大的挑战,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来自混合音色组合:由于电子合成音乐的产生,新作曲方法的应用,室内乐领域产生了广泛而不寻常的乐器组合,寻找新的音色组合,如斯托克豪森的《天狼星》(电子合成器、小号、低音单簧管、女高音和男低音)、亨策的《友谊》(单簧管、长号、大提琴、打击乐和钢琴);另一方面来自人员编制:出现了室内交响曲(十几个人的编制),室内协奏曲,室内歌剧等室内乐体裁,如布里顿的《旋螺丝》要求有6或7位独唱者、木管乐器、弦乐四重奏加低音提琴、竖琴、打击乐器、钢琴、钢片琴等。
注:以上来自百度知道
Chamber music,原意是指在房间内演奏的“家庭式”的音乐,后引伸为在比较小的场所演奏的音乐。在十四世纪的欧洲音乐中,室内乐是和演唱、演奏形式正规、声音宏大的宗教音乐相对而言的,到后来则是和交响音乐、歌剧、舞剧音乐相对而言。大约到十八世纪时,室内乐的概念多半和家庭生活中娱乐性的音乐有关。后来,维也纳古典乐派的大师们逐步完善了室内乐中的各种体裁形式并赋予新的活力。而后的浪漫派音乐家们又进一步发展和充实了室内乐的形式和内容。在浪漫派以后的室内乐作品中,更加注重了情感的抒发,同时具有某种“标题”的性质,有时则直接加以标题。例如柴可夫斯基的a小调钢琴三重奏《怀念一位艺术大师》就表现了作者对密友、钢琴家鲁宾斯坦的怀念之情。在近现代各种流派的音乐中,室内乐更是作曲家们喜用的形式之一,这大概主要是因为各种探索性、实验性的作曲技术,通过室内乐能够更方便地被演奏和介绍给听众的缘故吧。
室内乐本应包括各种器乐独奏和声乐独唱,但现在,人们一般所说的室内乐常常是指由单件乐器担任独立声部的器乐重奏和声乐曲中的浪漫曲、带伴奏的重唱曲。声乐的重唱曲常见的有:男声二重唱、女声二重唱、男女声二重唱、女声三重唱、男声四重唱等。室内乐重奏曲可以是为同一种类乐器写的,如弦乐重奏、木管重奏等;也可以是为不同种类乐器而写的,如有钢琴参加的重奏称为钢琴重奏。室内乐重奏中乐器的组合形式繁多,最常见的有。钢琴三重奏—钢琴、小提琴、大提琴各一;弦乐四重奏—第一小提琴、第二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各一;钢琴五重奏—钢琴加上弦乐四重奏的乐器等等。
由于室内乐重奏的每一声部都相当独立和个性化,所以它的写作技法通常比较复杂而细致,除了一般的主题发展手法外,多样化的复调音乐手法在重奏曲中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近代室内乐重奏曲的曲式结构多为含有奏鸣曲式乐章的多乐章套曲。和交响乐作品相比较,室内乐重奏显得感情细腻、含蓄,而且更加注意发挥每件乐器的技巧和表情的“潜力”,对各声部的乐器在组合关系上也更加精雕细镂。因此,这就要求作曲家必须有高度的艺术技巧水平,演奏者也必须配合默契,而欣赏者则要比较仔细、用心地“深入”音乐,才能对其中的妙处心领神会。
在所有的室内乐重奏中,弦乐四重奏是最重要和最有代表性的重奏形式。这是由于它具有最多样化的演奏技巧,最丰富的表现力,最擅长于旋律的歌唱性,同时又有宽广的音域、音区和音色的对比。德国古典作曲家海顿是这一体裁的最早的杰出大师。他一生中共写了八十三部弦乐四重奏和数十部其他形式的重奏曲,以致人们普遍认为他的四重奏创作促进了当时整个欧洲的家庭音乐生活的广泛发展。
海顿的朋友、文学家司汤达曾把海顿早期的弦乐四重奏形象而生动地比喻为四个人的谈话:“第一小提琴象是一位中年的健谈人,他总找话题来维持着谈话。第二小提琴是第一小提琴的朋友,他竭力设法强调第一小提琴的话中的机智,很少表白自己,参加谈话时,只支持别人的意见而不提出自己的意见。大提琴是一位庄重的人,有学问而好讲道理,他用虽简单,然而中肯的论断支持第一小提琴的意见。至于中提琴,则是一位善良而有些饶舌的妇人,她丝毫讲不出重要的意见,但是却经常插嘴。”这个比喻虽然风趣得近乎开玩笑,但对于听众们在欣赏四重奏(乃至于欣赏其它室内乐重奏)时注意掌握它的特点—每个声部中乐器各自的个性特色—却是多少有些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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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含义:
原指西方贵族宫廷中由少数人演奏、演唱,为少数听众演出的音乐,它有别于当时的教堂音乐和戏剧音乐。
现在指由一件或几件乐器演奏的小型器乐曲,主要指重奏曲和小型器乐合奏曲,区别于大型管弦乐。
2、产生与发展:
室内乐大约于16世纪末产生于意大利。从现在的角度来看,它是一种小型器乐合奏形式。但如果从历史角度考察它,就会发现这种音乐形式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内涵。
16—18世纪初,当时的音乐被分为三大类:教会音乐、戏剧音乐和室内乐。当时的室内乐与教会音乐、戏剧音乐的表演场地和规模有所不同,它是在私人(贵族)家里表演的声乐或小型器乐曲,由于贵族们喜好音乐,他们常会找些志同道合的音乐人士一同演出,于是就形成了最早的室内乐形式。
18世纪中期-19世纪上半叶,随着音乐逐渐走进市民阶层,表演地点也从私人家庭移到公开的音乐表演场所,使室内乐在含义上有了新的变化,它成为由少数乐器表演的(主要指弦乐四重奏),与具体演出场所无关的现代室内乐。
19世纪中期至末期,大多数重要的室内乐作品都出自德国作曲家之手,如舒伯特、门德尔松、舒曼、勃拉姆斯等,虽然乐器的组合主要沿用古典主义时期的形式,但也发生了一些变化,通常为二至九人的重奏组合,最典型的例子是舒伯特的钢琴五重奏《鳟鱼》。
进入20世纪,传统的室内乐受到很大的挑战,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来自混合音色组合:由于电子合成音乐的产生,新作曲方法的应用,室内乐领域产生了广泛而不寻常的乐器组合,寻找新的音色组合,如斯托克豪森的《天狼星》(电子合成器、小号、低音单簧管、女高音和男低音)、亨策的《友谊》(单簧管、长号、大提琴、打击乐和钢琴);另一方面来自人员编制:出现了室内交响曲(十几个人的编制),室内协奏曲,室内歌剧等室内乐体裁,如布里顿的《旋螺丝》要求有6或7位独唱者、木管乐器、弦乐四重奏加低音提琴、竖琴、打击乐器、钢琴、钢片琴等。
注:以上来自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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