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有精神病有一儿女,儿子是监护人,爸爸的死亡赔偿金该怎样分?
女儿已出家20多年,妈妈有精神病和其他病,妈妈现在是和儿子一起住的,姐姐嫌分得少,要求多分可以吗?...
女儿已出家20多年,妈妈有精神病和其他病,妈妈现在是和儿子一起住的,姐姐嫌分得少,要求多分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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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不是按照遗产的等额分配原则。既然你和你姐姐都已经成年,不需要父亲的抚养。你妈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应该没有你们的份额。死亡赔偿金不是等额分配,是根据与死者的亲疏远近,以及共同生活紧密程度,还有生活来源,这三方面定下份额,儿子明显比女儿离得近,而且照顾的多,祭祀至少可以到其孙子一代,女儿下一代来祭祀的很少。监护人?要有证据的,是不是二级以上精神病人,如果是,你可以代理你妈妈民事活动。包括诉讼,保管财物。
再补充一条。监护人最好是公证处公证一下。或者法院判决一下,这样,你可以代替你妈妈办理银行一切手续,包括办银行卡,销户,即使没有他或者她的密码,我没有公证密码不知道,不能他在他银行卡取出款项。
因为我哥哥二级精神病人,去年意外死了,我民政局残联指定的监护人,抢救费用以及看护都是我,姐姐们来争夺死亡赔偿金。我问律师,买法律书,才弄懂了这些。法律是讲公平原则。谁对死者管得多,就得到的多,谁更亲近,谁得的多,有能力管而不管,少分或者不分。
再补充一条。监护人最好是公证处公证一下。或者法院判决一下,这样,你可以代替你妈妈办理银行一切手续,包括办银行卡,销户,即使没有他或者她的密码,我没有公证密码不知道,不能他在他银行卡取出款项。
因为我哥哥二级精神病人,去年意外死了,我民政局残联指定的监护人,抢救费用以及看护都是我,姐姐们来争夺死亡赔偿金。我问律师,买法律书,才弄懂了这些。法律是讲公平原则。谁对死者管得多,就得到的多,谁更亲近,谁得的多,有能力管而不管,少分或者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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