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P DDU DAP 都有什么区别?
意义不同。DDP和DDU这两种贸易术语在货物的进出口中也经常会被使用到。
DDU的英语为“Delivered Duty Unpaid”,也就是“未完税交货 (指定目的地)”。这种贸易术语是指在实际的工作过程当中,出口商和进口商在进口国的某个地方进行货物的交付,在其中,出口商必须承担货物运送到指定 地点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以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和风险。但是要特别注意的是,在这里边并不包括关税、捐税以及货物进口时所需要支付的其他官方费用。进口商 则需要办理因为没有能够及时办理货物的进口结关流程而额外引发的费用和风险。
主要优势
在这种贸易术语下,出口商需要承担将货物运送到指定的目的地过程中的一切风险,还需要办理目的港清关手续,交纳税费、手续费和其他费用。可以说,这种贸易术语下,卖家所需要承担的责任是最大的。如果卖家无法直接或者间接取得进口许可证,那么还是应当谨慎使用这种术语。
2018-12-25 · 做更亮更节能更健康的无极灯!
两者的最大区别在于:货物在目的港进口清关过程中的风险和费用究竟由谁承担的问题。
DAP(Delivered at Place) 目的地交货条件(加填指定目的地)它是2010通则的新术语,DDU是2000通则的术语,2010里已经没有DDU了。
DAP的条款约定如下: 目的地交货 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是指在指定目的地,将到达的 运送工具上准备卸载的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即属于卖方交货,卖方负担货物运 至指定地的一切风险。当事人最好能清楚地列明约定目的地内的地点,因为至该 地点的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DDP的英文为“Delivered Duty Paid”,意为“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这种交货方式是指出口商在进出口双方指定的目的地办理完进口清关的手续后,再将货物交给进口商。
扩展资料:
(1)DAP是INCOTERMS 2010新增术语,旨在替代INCONTERMS 2000中DAF、DES和DDU术语。与就是说,DAP的交货地点既可以是在两国边境的指定地点,也可以是在目的港的船上,也可以是在进口国内陆的某一地点。
(2)卖方在指定目的地交货,但卖方不负责将货物从到达的运输工具上卸下,这一点与INCOTERMS 2000中的DAF、DES和DDU类似。买方负责在指定目的地将货物从到达的运输工具上卸下,但卖方要保证货物可供卸载。卖方在签订运输合同时应注意运输合同与买卖合同相关交货地点的协调,如果卖方按照运输合同在指定目的地发生了卸货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无权向买方要求偿付。
(3)由于卖方承担在特定交货地点交货前的风险,买卖双方应尽可能清楚地订明指定目的地的交货地址,最好能具体到指定目的地内特定的点。如果没有约定特定的交货点或该交货点不能确定,卖方可以在指定目的地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交货点。
(4)卖方对买方没有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但由于整个运输过程的风险要由卖方承担,卖方通常会通过投保规避货物运输风险。
(5)如果买卖双方希望由卖方办理进口所需的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以及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包括支付所有进口关税,则应该使用DDP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