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太阳高度有关。趋势是随着纬度的升高,楼间距要适当增大,以便采光充分。
房屋前后间距:两楼间距不小于前楼高度的1.2倍计算。 按照国家规定(设计规范)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房子最底层窗户)为标准。间距是用建筑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tan(a)【a为各地在冬至日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
北纬21.5°,冬至日正午太阳高度角约为45°,即a=45.楼间距为30m,则北方向上半部30m在冬至日(即一年中太阳处于最南时)是可以得到光照的。下半部分21m(即一至七层)是接受不到光照的。
本题答案:八层及以上在冬至日正午能接收到光照。
要想北方向楼全年均能全部接受到光照,楼间距应大于51m。
房屋左右间距:多层(4-6层及以下)与多层建筑间距为6米,多层与高层(12层及以上)为9米,高层与高层之间为13米。
附:关于楼间距及采光的国家规定:
在1987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章民事权利第一节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中,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障碍,赔偿损失。”这条规定给采光权受到侵犯的业主获得赔偿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但是,是否真的侵犯采光权,还要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分析。
另外,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标准,1987年10月1日起试行)第三章第3.1.2条规定:“建筑布局和间距应综合考虑防火、日照、防噪、卫生等要求,”“建筑布局应有利于在夏季获得良好的自然通风”。第3.1.3条规定日照标准:“住宅每户至少有一个居室、宿舍应每层至少有半数以上的居室能获得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少于1小时”。
此外,国家强制性标准国标G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1994年2月1日起施行)1.0.5条规定了居住区的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其中1.0.5.4条规定:“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方便、舒适、安全、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第5.0.2条规定“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震、管线埋设、避免视线干扰等要求确定。”
谢谢您,感觉回答得好详细,可是我现在的水平好像不太能看懂这一类专业的解析,不知道能不能麻烦您把这道题目已考试答题的标准形式写出来呢?
辅导书上的公式是L=h×cotH,这是今天刚讲到的公式,我还不会用,对于这道题目我们可以用到这个公式吗?
没有阳光气温很低
广告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