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以成为有效证据吗?

12月27日,澎湃新闻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看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已于2019年10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77... 12月27日,澎湃新闻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看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已于2019年10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7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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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2 · 材料研发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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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研发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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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明确一点“微信的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但是会不会被法院采信就很能说了。
为什么“微信的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因为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规定,对于证据的种类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证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查笔录。
而微信聊天记录就属于“电子证据”。所以说在诉讼中,微信的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不仅仅是微信的聊天记录,短信、QQ聊天记录、邮件等都是电子证据。
为什么“会不会被法院采信就很能说了”
证据必须具备三个特征,才能被法院采信——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微信聊天记录单从真实性上来说就很难会被法院采信。你要证实这段聊天记录的对方就是你起诉的被告,微信并不是实名制的,所以这需要你得证明。再就是聊天记录中所说的话是否是被告的真是意思表示,他要是说这个微信号在这段时间被盗号了,所有的聊天记录都不是他的真实意思表示,那就难办了。
所以说微信的聊天记录可以作为一种补充证据来使用,但是你要想仅仅依靠聊天记录让法院采信事实的存在,在现实操作中是非常难的。记住:民事官司打的是证据、证据、证据。所以在民事活动中一定留个心眼,留好证据、证据、证据。
牛牪犇E6

2020-01-02 · TA获得超过5.9万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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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以成为有效证据吗?微信微博里的聊天儿证据聊天记录。可以成为记录某件事情的。前因后果中的。一个证据链中的一部分。当然可以成为有效的证据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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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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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陆续出现了以微信微博聊天记录等作为证据进行裁判的案例。此次决定的颁布,标志着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正式在司法解释中确认了微信微博聊天记录的证据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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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网友2bb9f89
2020-01-02 · TA获得超过638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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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电子数据作为民事审判的证据占到的比重越来越大,特别是即时通讯软件的聊天记录。由于这类电子数据认定比较困难,因此在之前没有成为法定的证据,但今后切忌微信、微博等聊天软件的记录不要乱删,因为正式成为了法定的证据。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
最新规定来了!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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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作为证据
依据12月2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今后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正式作为打官司的证据。根据该决定,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和电子文件: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等等,这就意味着以后的民事审判的法证据将给予即时通讯软件的聊天记录一个合法的地位。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微信及微博等聊天记录成为证据,必须要提供其原始的载体,这就意味着删除再恢复的可能不被认定,因此微信以及微博等聊天记录以后记得备份。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陆续出现了以微信微博聊天记录等作为证据进行裁判的案例。此次决定的颁布,标志着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正式在司法解释中确认了微信微博聊天记录的证据地位。
何为电子数据?包含哪些内容?
电子证据也是一种证据,因此也要满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我国目前在民事审判中将电子数据作为合法证据的有哪些呢?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
通过上述的介绍,大家在生活中都需要注意,为了避免纠纷,特别是在微信转账及支付宝转账涉及到金钱的,应该保留原始的记录或者备份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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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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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作为证据提交法庭,但需要正确举证

2012年,民诉法将电子数据列为证据的一种,《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如何正确举证微信聊天记录?

对于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的举证,各地法院制定了一系列详细的细则,现在简单的总结如下:

1、举证时应出示电子证据的原始载体(手机、计算机或者其他电子设备)

2、采用截图、拍照或录音、录像等方式对内容进行固定,并将相应图片的纸质打印件、音频、视频的储存载体(U 盘、光盘)编号后提交法院。注意:要对用户个人信息界面(微信ID,昵称,头像界面)进行截图固定,证明微信聊天的人的身份信息,微信语音可以采取录像方式提取,并制作录音摘要。

3、如条件许可,可以聘请专门的数据提取机构或者公证机构对微信聊天记录进行提取并制作提取记录,提供给法院。这样会增强证据效力。

注意:微信聊天记录不像QQ聊天记录可以保存云端,所以一旦删除,就无法找回,所以要注意留存,并做好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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