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秦国的丞相,我们该如何评价李斯呢?
1.李斯的一生,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实践着法家思想的。
2.他重新受到秦王政的重用后,以卓越的政治才能和远见,辅助秦王完成了统一六国的大业,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趋势。
秦朝建立以后,李斯升任丞相。他继续辅佐秦始皇,在巩固秦朝政权,维护国家统一,促进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等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3.他建议秦始皇废除分封制, 实行郡县制。又提出了统一文字的建议,之后又在统一法律、货币、度量衡和车轨等方面付出了巨大努力。这些措施,都是以法家的加强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为指导的。
李斯在他生平的后期,虽然将法家的思想推向了极端化,但是他仅仅是一个提出者,而不是一个完全的执行者。
4.此时的李斯,已经没有了“以法治国”的志向。他已经不再代表法家了。因此,李斯后期的思想是否应该归入法家的体系,是值得商榷的。因此,李斯归根到底还是一个法家的最完全的执行者。
李斯是个卑劣无节的政客,为了获得高官厚禄,安享荣华富贵,不择手段,做人为官没有道德底线,从某种意义上讲,他是帝国灭亡的祸首之一。一是推行郡县制,二是沙丘之变,三是督责之术。你认同这一说法么?
沙丘之变,秦始王将扶苏送到蒙恬之处就是为了让蒙恬支持扶苏,肯定是立他当继承人的。李斯偷改圣旨,让胡亥即位,胡亥肯定镇不住那么多大臣的,以秦始皇之英明怎么可能犯这种低级错误。李斯就为了自己大权独揽,让权力蒙昏了眼,李斯最后也落得个车裂灭族的下场!
李斯是个不合格的丞相人选,具体的工作能力还算可以,但做事没有详细的调查研究,没有处理好大局和局部的关系,也没有处理好近期和长期的关系,没有做到未雨绸缪,比如没有及早提醒秦始皇立太子,或者定顾命大臣,使国家命运失去根本。
更要命的是李斯有惊人的缺陷:太注重自己的功名富贵,害怕失去得到的一切,很胆小怕事。没有道德根基,没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是墙头草,没有坚持真理,只是一味顺从权力和一己私欲。做人没有骨气。
李斯苟合赵高,私改遗诏,逼公子扶苏自杀,逮捕蒙恬,立胡亥为皇帝。这是秦走向灭亡的关键节点。
李斯为迎合二世献督责术,谁杀人多、谁剥削多,谁是良官能吏,弄得天怨人怼,更加速了处于风雨飘摇之中的秦国灭亡。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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