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江苏常州人,想知道常州电瓶车不上牌照要罚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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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于2017-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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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的通告
为切实规范电动自行车行车秩序,保障市区道路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通告如下:
一、自2010年11月15 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市区(含武进区,下同)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实行正常登记上牌。为方便群众,2010年11月15日至2011年1月31日间,市区将设置若干上牌点(地址附后)集中办理上牌手续;之后,电动自行车统一到市区车辆管理所及指定地点登记上牌。
二、申领电动自行车牌证的车主应当在市区具有固定住处。
三、电动自行车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标准,且列入我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的,准予登记,核发牌证,并按下列规定办理登记上牌:
(一)提交登记车辆合格证明;
(二)填写《电动自行车登记卡》;
(三)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车辆来历证明;
(四)交验车辆。
四、2011年3月1日起,对驾驶无牌证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罚款处罚,对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依法扣留车辆;同时依法严格查处驾驶电动自行车上机动车道、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违法载人、载物等违法行为。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局之前相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五日
为切实规范电动自行车行车秩序,保障市区道路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通告如下:
一、自2010年11月15 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市区(含武进区,下同)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实行正常登记上牌。为方便群众,2010年11月15日至2011年1月31日间,市区将设置若干上牌点(地址附后)集中办理上牌手续;之后,电动自行车统一到市区车辆管理所及指定地点登记上牌。
二、申领电动自行车牌证的车主应当在市区具有固定住处。
三、电动自行车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标准,且列入我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的,准予登记,核发牌证,并按下列规定办理登记上牌:
(一)提交登记车辆合格证明;
(二)填写《电动自行车登记卡》;
(三)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车辆来历证明;
(四)交验车辆。
四、2011年3月1日起,对驾驶无牌证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罚款处罚,对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依法扣留车辆;同时依法严格查处驾驶电动自行车上机动车道、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违法载人、载物等违法行为。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局之前相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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