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房贷lpr和固定怎么选?
相关概念我就不再普及了,介绍下现在主流的三种思路:
1. 切换LPR浮动利率
核心观点:现在是降息周期,而且发达国家都已负利率,放眼全球,低利率是趋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负利率并不意味着银行会亏钱,贷款利率会通过LPR加点等方式另外计算,或者通过收手续费等方式来获取收益。
以 20 年期贷款为例,目前全球房贷利率最低的国家和地区是以下 10 个:日本 1.41%、芬兰 1.48%、瑞士 1.61%、斯洛伐克 1.65%、法国 1.69%、德国 1.89%、中国台湾 1.92%、比利时 1.94%、丹麦 1.97%、意大利 2.03%全球房贷利率迈入“负”时代,房产投资者何去何从?
https://www.chainnews.com/articles/102297738091.htm
而且从LPR去年8月推出以来的七次报价来看,出现很明显的下降趋势(5年期4.85->4.75)。
2020/02/20:1年期4.05%,5年期以上4.75%
2020/01/20:1年期4.15%,5年期以上4.80%
2019/12/20:1年期4.15%,5年期以上4.80%
2019/11/20:1年期4.15%,5年期以上4.80%
2019/10/20:1年期4.20%,5年期以上4.85%
2019/09/20:1年期4.20%,5年期以上4.85%
2019/08/20:1年期4.25%,5年期以上4.85%
另外,近期买房的,由于调控政策,基本都是利率上浮了,虽说房住不炒,但是最终目的是稳房价,也不会加息让房价下跌,毕竟强绑定房地产整个产业链的经济已经伤不起,因此选浮动短期内享受LPR降低的福利没毛病。
2. 保持固定利率
这个观点的核心在于:制定LPR就是为了与基准利率脱钩,现在是降息周期没错,基准利率降了,LPR脱钩,就是为了不让降息影响房价,导致降息又引发房价上涨的后果。简单来说,息可以降,房奴不能享受。
LPR是市场化的,就算考虑到宏观因素,短期内商业银行也需要降低LPR,但是纵观我国历史上的贷款利率,虽然长期看低,但是短期内还是会出现上升与反复(如2004-2008,2010-2014),选了LPR,你还不一定光享受到下降的快乐,可能也有上升的痛苦。
再看房贷利率:
可以看到,房贷利率一直是波动中下降,从趋势上看,近期也算是又一个波谷了,但是这两年大家也看到了,降息压力很大,再降2-3年,是不是该开始进入下一个波峰了?
简单来说,LPR可以一直降,但是不排除以后会针对五年以上的贷款(这部分大比例是房贷)单独调整,相当于作为政策加点。而针对实业的贷款或者个人消费贷,则普遍在五年以下。这样既可以达到降低利率放水、扶持实业、刺激消费的作用,又可以控制房价上涨。
3. 先观望几个月再做决定
反正8月31日才截止,只要是不超过这个时间点,并且我自己的贷款时间还没到,我就不着急选,先观望下。
这里解释下贷款时间的影响,这涉及到你选LPR后重定价方式的选择,目前有两种:
1)按年对月对日
2)每年1月1日
今天是3月1日,假设你的贷款日期是某年2月28日,那么如果你选1),那就是2021年2月28日才能调整了,今年内都维持现状不变,如果你选1月1日,那就是2021年1月1日调整。
如果你是3月以后贷款的,那选1)的话,到今年的那一天就可以调整了,选2)到2021年1月1日。所以如果你贷款日期快到了的话,是要赶紧做决定的,不然没法马上切换享受LPR即将下降带来的福利了。但是如果还早,不妨观望下,看看LPR到底怎么走,经济形势到底如何,再做决定。
这里很多人有疑问,之前不是说维持一年不变吗?怎么现在选了今年就会变?仔细看了央行的公告:
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执行的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即2019年12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之和。之后,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
目前,大多数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重定价周期为1年且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以此为例,若某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合同期限20年,剩余期限为8年,原合同约定的利率为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现执行利率为4.9%×(1+10%)=5.39%。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如果借贷双方确定在2020年3月30日转换定价基准,且重定价周期仍为1年,重定价日仍为每年1月1日,那么加点幅度应为0.59个百分点(5.39%-4.8%=0.59%)。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执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39%(4.8%+0.59%)。在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即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约定的重定价规则,执行的利率将调整为2020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0.59%,此后每年以此类推。
可以看出,今年无论什么时间点选,只是点差不变,但是答记者问中用的是1月1日的重定价日,如果不是1月1日,是会在今年采用最新LPR的(点差计算仍然按19年)。
三种思路介绍完了,那么问题来了,到底怎么选?
结论
如果你贷款金额不大,或者剩余期限不长,其实都没必要纠结,按现在的调整幅度,一年也就0.2-0.3%,如果是50w贷款,可能一个月就几十块,不如安心下来多看看书,想办法多赚点钱才是正经的。
如果你贷款金额还蛮多的,但是贷款日期在3月1日~8月31日之间,再观望一段时间,多看看,多想想,多找些人聊聊,也许会有自己的答案。关于贷款日期,前面有解释。
其他情况,着急选,建议利率低于5%的,选固定,锁定这个不高的利率,以免意外情况发生,毕竟少还钱带来的得意,可能抵不过多还钱带来的痛苦。这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学问题,还是一个心理学问题,可以了解下禀赋效应。
如果利率超过5%,可以选浮动,短期内肯定是可以减轻压力的,并且赌一把低利率时代的来临。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对于存量贷款,有二种方式选择,一是直接选择固定利率,个人住房贷款转换后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二是选择LPR浮动利率形式,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浮动点数”计算,LPR是可变的,浮动的点是不变的。根据人民银行〔2019〕30号公告,个人房贷转换前后利率水平保持不变。按LPR选择利率应该表达为:LPR+浮动点。转换后到第一个重定价日前,房贷利率与原来相同;从第一个重定价日起,房贷利率就会变成“当时最新的LPR+浮动点”;以后每个重定价日都以此类推。
LPR是个变动数,对比上述方式,因为转换是以2019年12月基准利率4.8%(五年期以上)为基础的,很明显,判断未来5年期以上LPR比4.8%高,就可选择固定利率;反之,如果判断未来LPR比4.8%低,就可选择转换成LPR。LPR每月4月20日公布一次,2020年4月20日公布的LPR为4.65%,显然比4.8%低。
我这个5.145,选固定还是lpr比较合适,lpr就是搏一搏的意思,有可能高我可能低。固定的就是万年不变。是这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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