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如何计量?
2.股票,刚购入后第二年增值,公允价值变动是公允价值与购入时成本(实际支付款-股利+交易费)的差还是只包括购买债券实际支付款(不含股利和交易费)的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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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账务处理: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综合收益。
2、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的: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准则规定,年末如果无法获得被投资公司股份的公开市场报价,可以采用市场乘数法确定其公允价值。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处置时:
借:银行存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其他综合收益转出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利息调整等。
投资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转出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价值,包括划分为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金融资产。
扩展资料:
公允价值在被合并企业中的意义:
1、作为被并企业的可接受的底价,形成确定产权交易双方成交价的基础;
2、净资产公允价值与净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即为被并企业净资产的升值或贬值部分;购买企业投资成本与被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为商誉或负商誉(见“商誉和负商誉”);在完全权益法下对上述差额必须在资产受益期内予以摊销,故公允价值是确定商誉价值的重要依据之一(见“权益法”)。
虽然在权益结合法下按账面价值入账,但公允价值对其仍有特殊意义,即公允价值仍然作为确定换取净资产应付的股份数的依据,以使交易更加合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允价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核算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核算:
一、日常核算科目
本科目应当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类别或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有类似之处,但也有不同。具体而言:⑴初始确认时,都应按公允价值计量,但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应计入初始入账金额;⑵资产负债表日,都应按公允价值计量,但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不是计入当期损益,而通常应计入所有者权益。
企业在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时,还应注意以下方面:
1、企业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计入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应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则其形成的汇兑差额也应计入当期损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可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应当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
3、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三、期末科目余额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的计量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应当予以转出,计人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等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余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也应当采用类似的方法确认减值损失。
2、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县,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3、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另外,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原则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加上交易费用构成其入账成本,并以公允价值口径进行后续计量。
2、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3、可供出售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等);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应当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等)。
【要点提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原则属于多项选择题选材,常以正误甄别为测试角度。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一般会计分录
1、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
如果是股权投资则分录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买价-已宣告未发放的股利+交易费用)
应收股利
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债券投资则此分录调整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面值)
--应计利息
--利息调整(溢价时)
应收利息
贷:银行存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折价时)
2、可供出售债券的利息计提
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只需替换总账科目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调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价值:
(1)如果是股权投资
期末公允价值高于此时的账面价值时: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期末公允价值低于此时的账面价值时:
反之即可。
(2)如果是债券投资
①期末公允价值高于摊余成本时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如果是低于则反之。
②需特别注意的是,此公允价值的调整不影响每期利息收益的计算,即每期利息收益始终用期初摊余成本乘以当初的内含报酬率来测算。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一般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当初公允价值净贬值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反冲时: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产减值损失
如果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股票等权益工具投资的(不含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5、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
见金融资产重分类的讲解
6、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
(1)如果是债券投资
借:银行存款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调整额可能列借方也可能列贷方)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调整额可能列贷方也可能列借方)
--利息调整
--应计利息
投资收益(倒挤额,可能借方也可能贷方。)
(2)如果是股权投资
借:银行存款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调整额可能列借方也可能列贷方)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调整额可能列贷方也可能列借方)
投资收益(倒挤额,可能借方也可能贷方。)
借:资本公积-其它资本公积 15.5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5.5
首先说股票吧,股票的价值,除非发生减值,变动是计入资本公积的。
一方面计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另一方计入 资本公积。
而债券,你要根据公允价值 和 摊余成本对比是否减值,如果发生减值了,就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差不多。没有发生减值就不用去管了,也是
一方面计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另一方计入 资本公积。
你好,谢谢你的解答~我的意思是,公允价值变动那个数是谁和谁的差额,分股票和债券,分购入时和持有期间这几种~~~还不太清楚~~~
和摊余成本的差额
(1)购入债券时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2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12000
贷:银行存款—— 212000
(2)2008年6月30日,摊销溢价并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时
应收利息=200000×8%/2=8000(元)
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摊余成本×实际利率=212000×2.9%=6148(元)
溢价摊销=应收利息-投资收益=8000-6148=1852(元)
借:应收利息 8000
贷:投资收益 614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1852
至此,债券账面价值210148元(212000-1852),债券市价201000元。市价低于账面价值9148元,应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并计入资本公积。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9148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914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本公积累计额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处置转出,计入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