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中左转弯与右转弯谁让谁
法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四)项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如果因为右转车没有让行而和左转车碰撞发生的交通事故,一律由右转车承担全部责任。
常见误解:
误解一:开车不是有个右侧通行原则吗?右转弯对其它车辆的影响不大,转弯半径小,从时间上算,右转弯肯定也比左转弯快,理应右转先行啊。
其实,正如你所知道的,因为左转弯车辆在路口行驶的时间长于右转弯的车辆,它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时间、它自己受其他车辆影响的时间都长于右转弯的车辆,所以,右转弯的车辆应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如果左转弯车让行的话,就会增加上述不利因素,不利于尽快清空路口车辆造成堵塞。
误解二:是不是任何情况都是右转弯让左转弯?
在交叉路口,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警察指挥的情况下,我们应该首先观察是否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如果有,那就应该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如果没有,右转弯的就应该让左转弯的先行。但记住,必须是相对方向行驶的双方。相对方向是指二者相对于对方是相反的方向,例如一个是由东向西行驶,一个是由西向东行驶。
特别提醒:
让行是让别人先行,自己再行,而不是比谁先进入或比谁动作更快。
扩展材料:
哪些情况交警可以直接扣留机动车?
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2、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3、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4、具有被盗抢嫌疑的;
5、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6、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7、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在经过路口时,右转车辆被左转车撞了,责任怎么划分呢?都是在转弯的过程中,其实交规上也有明确的规定,今天来跟大家解释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