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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号上午,东方神起成员金俊秀,金在中,朴有天通过代理律师转达了正式立场,通过公式材料表明了“出道5年间三名成员由于公司的日程安排身心俱疲”,以下是公文内容: 1、出道5年间三名成员由于公司的日程安排身心俱疲 金俊秀,金在中,朴有天从2004年出开始作为东方神起的成员出道后根据SM 公司的安排来往于韩国,日本和中国间,一年之中除了一周以外每天只能休息3—4小时来赶通告。在这个过程中导致三名成员的健康恶化疲劳感剧增。SM 在东方神起开始海外活动后进行了更加无理的日程安排。对三名成员来说比起实现作为艺人梦想来看,更像是沦为了公司的赚钱工具。他们希望通过各自的规划进行演艺活动。 2、13年的专属合约就相当于终身合约 根据专属合约,合约时间为13年,那里并不包括兵役2年的时间。包括入伍时间的话已经超过15年了。也就是还剩10年时间,事实上这相当于持续到演艺生涯结束为止。如果提出解约的话将会面临相当于总投资的3倍,日常收益的2倍的巨额违约金。数千亿元的违约金使得解约成为不可能的事,只能受SM 的束缚。3、成员们没有在SM 收到和努力成正比的待遇 成员们在合约期间不能从SM 那里得到恰当的相应的待遇。除了没有签约金之外,专属合约上关于唱片收入分配的条款表明,最初的合约上只有单张专辑的销量达到50万张以上后,下张专辑发行时每人才可以拿到一千万韩币。销量在50万张以下时成员们一分钱都收不到。这条款在2009年2月6号才得到修正,修正后成员们每人也不过只能分配到专辑销售额的0.4%-1%。 4、成员们虽然数次要求修正不正当合约,但SM 从来没有倾听过他们的意见 在这种状况下,三名成员曾轮番向SM 提出了专属契约的不正当性,并且要求脱离此合约的效力按照各自的理想进行活动,但是SM 只是拿与此事没有任何关系的化妆品事业来混淆这件事的本质。向媒体、新闻多次说出和这次事件没有一点关系的化妆品投资。尽管如此,三名成员还是为了能够最大限度地使大家共存,希望通过双方对话找到一条最圆满的解决办法而准备了一份协议。但SM 对此也不予回应。事情发展至此,三名成员认为从SM 的态度里找不到一丝通过对话解决此事的希望,因此才向法院提出了诉求 5、化妆品事业投资作为与演艺活动毫无关系的财务投资,和这次临时提出的申请案没有任何关系,这件事情的本质是专属契约的不合理性。 一方面,SM 公司在公开立场表明成员们是因为化妆品事业投资才提出了这次的临时申请,但是成员们这次提出的临时申请与化妆品事业投资没有任何关系。SM 所说的化妆品事业是三个人在进入中国的化妆品销售公司里作为股东进行了投资的事情,这只是和演艺事业毫无关联的财务性投资。即使从常识角度考虑,他们也不可能为了区区的一亿韩元的化妆品投资而放弃为之努力奋斗拼搏了5年的东方神起,这恐怕是谁也无法理解的吧。成员们提出的问题的核心是专属契约的不正当性,而正是因为SM 用和契约没有任何关系的化妆品事业来混淆事情的本质,才使得之前所有的尝试都不得不中断。 6、成员们绝不是想要解散只是想摆脱不公平合约的束缚 很多FANS在得知这次的申请后担心东方神起会解散。但是这次申请绝不是以东方神起的解散为前提所提出的。虽然现在是由于对这个问题的解决存在见解差异所以只有三人提出诉讼,但是成员们之间的感情是不存在任何问题的,无论何时都会一起遵守和FANS约定的心是始终如一的。成员们希望通过这次的事换取尽情做音乐的条件,因为总是相信FANS会和我们在一起共同面对以后的风雨,所以才鼓足勇气提出的。 7、把这次的事件作为更为成熟的契机 爱着东方神起的各位对于三名成员这次提出的申请十分震惊,我们非常抱歉。但是为了更大的梦想,给我们应援的各位,我们今后会以更为成熟帅气的姿态来报答各位的声援,会尽最大努力遵守与FANS之间的约定。我们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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