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察学院没有政审,面试,体考等,怎么办?高分悬赏。
我想包四川警察学院,但是到目前(7月5号)没有政审,体考,面试等,还有机会不?填了他那个学校是不是就相当于第一志愿填的他那学校。谢谢!...
我想包四川警察学院,但是到目前(7月5号)没有政审,体考,面试等,还有机会不?填了他那个学校是不是就相当于第一志愿填的他那学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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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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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机会!
录取规则
(一)政治条件要求:
考生的政治条件应符合公安工作的要求,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
(二)身体条件要求:
我校根据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规定,除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考生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口吃、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两耳无重听,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2、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轻于45公斤。并根据人事部、公安部下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对于过于肥胖或消瘦的考生(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按体检不合格论。
3、左右眼单眼裸视力,理科类专业应在4.9(0.8)以上,文科类专业应在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
(三)体能条件要求:
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能测试,成绩合格(合格标准所称以上、以内,均含标准本数)。具体见附表1:
附表1: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性别 男 子 女 子
测试项目 50米 1000米 俯卧撑 立定跳远 50米 800米 仰卧起坐 立定跳远
合格标准 7"1以内 3'55"以内 10秒内完成6次以上 2.3米以上 8"6以内 3'50"以内 10秒内完成5次以上 1.6米以上
(四)外语语种要求:
根据我校现有的条件,外语语种只限英语。
八、录取原则:
1、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当地重点本科录取线。
3、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重点本科录取线以上,经面试、体能测试、政审符合条件,根据专业要求,德智体全面衡量,在全国第一批录取院校录取之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坚持从高分至低分、兼顾考生第一志愿优先权的原则,对于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第一志愿考生生源充足时,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没有录满的情况下,从高分至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4、对国家规定的加分投档的考生,我校予以承认。
录取规则
(一)政治条件要求:
考生的政治条件应符合公安工作的要求,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
(二)身体条件要求:
我校根据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规定,除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考生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口吃、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两耳无重听,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2、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轻于45公斤。并根据人事部、公安部下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对于过于肥胖或消瘦的考生(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按体检不合格论。
3、左右眼单眼裸视力,理科类专业应在4.9(0.8)以上,文科类专业应在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
(三)体能条件要求:
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能测试,成绩合格(合格标准所称以上、以内,均含标准本数)。具体见附表1:
附表1: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性别 男 子 女 子
测试项目 50米 1000米 俯卧撑 立定跳远 50米 800米 仰卧起坐 立定跳远
合格标准 7"1以内 3'55"以内 10秒内完成6次以上 2.3米以上 8"6以内 3'50"以内 10秒内完成5次以上 1.6米以上
(四)外语语种要求:
根据我校现有的条件,外语语种只限英语。
八、录取原则:
1、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当地重点本科录取线。
3、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重点本科录取线以上,经面试、体能测试、政审符合条件,根据专业要求,德智体全面衡量,在全国第一批录取院校录取之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坚持从高分至低分、兼顾考生第一志愿优先权的原则,对于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第一志愿考生生源充足时,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没有录满的情况下,从高分至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4、对国家规定的加分投档的考生,我校予以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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