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高强度工作十二个小时,两班倒,符合《劳动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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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不符合劳动法,因为劳动法每天工作的量不能够超过八小时。但是如果有一些特殊的情况的话,我觉得肯定会有相应的解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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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高强度工作12个小时,两班倒是不符合《劳动法》的。劳动法规定,每天正常工作小时,不准超过八个小时,如果超过八个小时都是算额外的加班的,正经的国企是不会高强度两班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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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高强度工作12个小明,还两班倒,不用疑问不符合《劳动法》,例如广东的东莞和惠州等大部分工业区大部分工厂都是这样,没有什么办法,难道工人去告工厂吗?不可能,这只能说这些工作是属于底层工,想要改变这种模式只有是有文化有技术一般也是过996工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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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高强度工作12个小时,两班倒不符合劳动法劳动法是每天工作八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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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如果给加班费也是可以的,不给加班费这样的企业就不用待着了,早点离开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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