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保障金最新政策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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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行分档征收
将残保金由单一标准征收调整为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本省(区、市)规定比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
2、暂免征收小微企业残保金
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3、明确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伤残保险金征收标准的上限仍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执行。社会平均工资的口径是城镇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所雇用人员的加权平均工资。
4、按比例合理确定和安排就业形式
受理单位依法接受劳务派遣方式录用残疾人的,残联应当将其纳入录用残疾人人数的审核,并加强动态监测。
扩展资料:
如果雇主需要减少或保持在保障基金由于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连续两年亏损、破产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当申请减少或掌控的保障基金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年度回顾的雇主在处理年度审查。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书面申请报告、重大经济损失的相关证明,以及用人单位审计报告、年度会计报告等相关材料。
用人单位申请保证金的最长缓期不得超过6个月;减少的数额不得超过一年应付的保证金数额;破产或者办理终止手续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免缴保证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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